乐歌股份(300729)

搜索文档
乐歌股份(3007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5 19:02
内幕信息重大事件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4]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董事长或经理无法履职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4]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6] 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等[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9] 重大事项管理 -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9] - 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信息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利用信息交易或谋利[13] - 相关方筹划重大事项前应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14] - 公司应对违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和处罚并备案[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5] - 中介机构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15] 人员管理与制度规定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17] - 制度与其他规定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修订[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5 19: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应于召开3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期限[1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必要时可签字表决[17]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秘办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2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5 19:02
交易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需在变动之日起两日内公告[7]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需两日内申报[6]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2]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2]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13]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需两日内报告公告[14]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5] - 增持期限自公告起不超六个月[16] - 增持期限过半应披露进展公告[16]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0]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2] - 违反制度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乐歌股份(300729)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2025-06-25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核准首次发行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612,314元[5]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0,000股,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106,540股,占比38.5109% [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1,612,314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341,612,314股,其他种类股0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9]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19]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8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88]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99]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5]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09]
乐歌股份(3007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25 19:02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投资相关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若开展需制定严格程序并限定规模,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 - 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应办理相应过户手续[3]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持有不超一年,长期投资一年以上不能或不准备变现[4]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9] 投资决策与实施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定[1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和监督[15] - 总经理是实施对外投资主要责任人,负责新项目人财物计划、组织和监控[16] - 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主管人员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潜在投资项目信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作意向书报送总经理[16] - 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审批通过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具体实施[17] 投资管理与监督 - 公司财务部每季度对投资项目进度、预算执行等情况汇制报表并向公司领导报告,投资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9] - 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出现问题查明原因追究责任[19]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19] 信息披露与回收转让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公司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知情人不得提前违规泄露信息[22]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等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4][26]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4][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28]
乐歌股份(3007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9: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6] 股东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6][7]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9]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9]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1] 会议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2]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关联交易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等并经审议[22]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18] 股东发言 - 拟发言股东一般应会前半小时登记,临时发言需举手经许可[20] 问题处理 - 主持人在特定情形可拒绝回答股东问题[21]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按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后过半数通过有效[21]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3] 表决安排 - 表决时不再安排股东发言[23] 计票方式 - 采取记名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24] 中小投资者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4] 公司股份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7]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7] 会议记录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0年[29] 会议见证 - 对股东会相关事项可公证或聘请律师见证[30] 规则生效修改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2]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乐歌股份(3007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5 19:02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6] 信息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8]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9]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时应履行披露义务[10]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 公司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应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董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业绩快报披露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业绩快报,业绩提前泄漏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8]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13]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15] 股东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6]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7] 股份持有告知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18] 重大信息报告 - 重大信息董事等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0] 文件编制审核 - 定期报告由财务部、董秘办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20] - 临时公告由董秘办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签发[20]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18] 文件档案保存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行文审批 - 以公司名义对相关单位正式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24] 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25]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进行检查监督[2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交易[27] 违规处分 - 若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视情节处分责任人[27]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并修订[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0]
乐歌股份(3007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25 19:02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董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等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乘积[7]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乘积[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投票表决权数需超出席股东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0]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10] - 当选人数超二分之一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10] - 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开临时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0]
乐歌股份(3007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5 19:02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5]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工作开展与渠道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并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8] 平台与会议管理 - 公司董秘办负责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并谨慎发布[9] - 股东会应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11] 时间限制与行为规范 -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避免现场调研等[11]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12] 人员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负责人及对外发言人[14][15] - 董秘办为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职能部门[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八项[14][15]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6]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7] - 未经授权和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8] 信息反馈与接待 - 公司各部门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需及时报告规定披露事项[19]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20] - 公司接受采访或调研应形成书面记录,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 公司接受调研后,应要求对方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有误需改正[22]
乐歌股份(30072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6-25 19:02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规范应对能力[2] - 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董秘办协同公关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及管理[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5]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6] - 重大舆情组长召集决策,董秘办等监控[7]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处罚[9]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