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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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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5 19: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 - 会议召开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16] - 会议记录由董秘办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20]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管直接报董事会[10]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征求意见并报股东会批准[11]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5 19:0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开临时会议[9] - 会议召开3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2][13] 职责与管理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等事项研究并提建议,对董事会负责[2][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会议记录由董秘办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17]
乐歌股份(30072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6-25 19:02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股东通知义务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股份被质押等特定情况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公司[5][2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相关股东不得参加表决,由出席会议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承诺要求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的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对履约风险大的承诺事项需提供履约担保[8] 行为限制 - 控股股东等不得操纵公司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影响人事任免等[12][1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与公司同业竞争等[13][14] - 控股股东等不得与公司共用主要设备,保证公司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15] - 公司相关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10] 减持规定 - 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需刊登提示性公告[17] - 出售后控股股东等持股低于50%或30%需刊登提示性公告[17] - 出售后控股股东等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少于5%需刊登提示性公告[19] - 公司存在破发等情形,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8] - 控股股东等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3个月[20] 交易限制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8] -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8] - 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8] 信息保密 - 控股股东等对涉及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提前泄漏[23]
乐歌股份(30072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6-25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5]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的不良记录[6]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0]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委员会设置 - 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由非高管董事组成,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6] - 候选人自产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会议与决策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3]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不得阻碍隐瞒[24]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6]
乐歌股份(30072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25 19:01
资本变动 -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发行14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2] -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24日,210张乐歌转债转股631股[2] - 2025年4月18日拟为50名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登记303,063股[3]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41,308,620元变更为341,612,314元,总股本由341,308,620股变更为341,612,314股[4]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9] -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106540股,比例38.5109%[9] - 丽晶(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8417540股,比例30.6959%[9] - 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00000股,比例15.0000%[9] - 寇光武、高原均持股2040000股,比例3.4000%[9] - 朱伟持股914580股,比例1.5243%[10] - 滕春持股548760股,比例0.9146%[10] - 张俊持股457260股,比例0.7621%[10] 股份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1] - 公司收购股份需符合特定股价条件,不同情形收购股份程序和处理方式不同[12] - 发起人、公开发行前股份、董监高及大股东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1][12][1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享有请求、召集股东会等权益,滥用权利需担责[14][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9]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9]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达特定标准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20][21][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达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19][20][4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1][22]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时间和程序要求[23][24] 投票与选举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有相关投票和当选规则[33][3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有各专门委员会[42][47][48]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49][5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有比例和程序要求[55][56][5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58][5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等有程序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规定[60][61][62][63]
乐歌股份(30072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华秀萍
2025-06-25 19:01
董事会提名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董事会提名华秀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候选人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8]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2]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2]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3] - 若候选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3]
乐歌股份(30072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翼然
2025-06-25 19:01
董事会提名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翼然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特定股东,不在特定股东任职[8] - 被提名人最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10] - 被提名人无相关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0][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2]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2]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承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13]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25 19:01
董事改选与披露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履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任职限制与责任 - 特定情形自然人不能任职,任职出现该情形公司解除职务[6] - 董事、高管责任不因离任免除[11] 离职交接与义务 - 离职应交接工作,梳理公开承诺并履行[9] - 忠实、勤勉义务2年内有效,保密义务持续有效[1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2]
乐歌股份(30072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郝亚斌
2025-06-25 19:01
人员提名 - 郝亚斌被提名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情况[5][6] - 本人无相关违规及任职限制情况[8][9] 任职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9] - 任职遵守规定,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1]
乐歌股份(3007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6-25 19:01
董事提名 -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2] - 董事候选人提名征得本人同意,程序合规[2] - 公司同意提名项乐宏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公司同意提名郝亚斌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 候选人情况 - 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无不良情况[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资格证书,无关联关系[3] - 陈翼然符合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要求[3] 后续安排 - 相关提名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