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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910万股限制性股票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23:56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向13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作为股票来源 [1] - 授予1910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公司总股本6.16亿股的3.1% [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62元 较当前收盘价19.39元折让50.4% [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12月公司营业收入100%来自香精业务 [1] 市值表现 - 公司当前市值为119亿元 [1]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5-08-25 21:16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审核合规,利于公司发展[2]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实际[3][4]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名单与范围相符,基本情况属实[5]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无禁止情形[5] - 激励对象不包含特定人员,未参与多公司激励计划[5][6]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21:16
会议情况 - 华宝香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3位监事全出席[1]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获监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1][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获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4] 激励对象 - 监事会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条件[4][6]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6] -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6]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21: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通知8月20日发出[1] - 会议由董事长夏利群主持,召集、召开合规[1] 议案情况 - 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4][5][7]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获9票赞成[9] 人员情况 - 董事袁肖琴、李小军、韩鹏良为激励对象,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2][4][7]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8-25 21:14
激励计划股份信息 - 激励计划拟授予19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61588万股的3.10%[7][39] - 首次授予18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4%,占授予权益总额的94.76%;预留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6%,占授予权益总额的5.24%[7][33][3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62元/股[7][45][47] 激励对象信息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35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1225人的11.02%[8][29] - 董事、总裁袁肖琴获授限制性股票150万股,占授予总量7.85%,占当前总股本0.24%[3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6年较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10][49] - 2027年较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10][49] - 2028年较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10][49] 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40]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相关工作,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2][13][65][68] - 归属日不得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41] 费用与资金 - 首次授予1810万股限制性股票各年摊销费用:2025年3795.74万元、2026年8951.48万元、2027年4412.05万元、2028年1679.11万元,合计18838.38万元[60] - 若激励对象全额认购18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募集资金17412.2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2] 模型与计算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59] - 首次授予18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价19.39元/股,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历史波动率为46.43%、39.38%、37.01%,无风险利率为1.37%、1.43%、1.51%,股息率为0%[59]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可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5][7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实施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66]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8-25 21:1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1910万股,占股本总额61588万股的3.10%[7][30][35] - 首次授予1810万股,占2.94%;预留100万股,占0.16%[7][30][3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62元/股[8][41][4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36]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35人,占员工总数1225人的11.02%[8][26]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高、核心人员等,不包括独董、监事等[19][26][32] - 董事、总裁袁肖琴获授150万股,占授予总量7.85%,占总股本0.24%[3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6年较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10][46] - 2027年较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10][46] - 2028年较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10][46] 归属安排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为30%、30%、40%[9][38] 财务数据相关 - 用Black - Scholes模型测算首次授予1810万股,标的股价19.39元/股[56] - 有效期12、24、36个月对应历史波动率46.43%、39.38%、37.01%[56] - 无风险利率1.37%、1.43%、1.51%,股息率0%[56] - 各年摊销限制性股票费用分别为2025年3795.74万元等,合计18838.38万元[57] - 若全额认购首次授予股票,公司募集17412.2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9]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28] - 激励对象任职转让股份限制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0] - 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34]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涉及股票未超股本10%,单个对象未超1%[35]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46] - 个人考评合格及以上标准系数1.0,以下为0[47] - 公司食品配料板块上海奕方有300多个品种产品[48] - 出现特定财务报告问题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61]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可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63] - 因信息披露问题不符合条件的权益处理方式[62] - 激励计划变更需获华宝国际等批准[64] - 公司控制权变更等时激励计划按原计划实施[65]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况未归属股票处理方式[66][67]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60日未解决可诉讼[68] - 激励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0]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25 21:14
激励计划 - 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1] - 考核范围是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4] 考核目标 - 2026 - 2028年为归属考核年度,2026年较2025年营收同比增长10%[7] - 2027年较2025年增长25%,2028年较2025年增长35%[7] 考核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组织考核,相关部门实施[6] - 人事行政部负责考核工作并形成报告,委员会确定归属资格及数量[10]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8-25 21:14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是否存在该事项 | 序号 | 事项 | 备注 | (是/否/不适用) | | --- | --- | --- | --- | --- |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3 | | | | 是 |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核实 | 14 | | | |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 | | |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 否 | 15 | | | |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 20% | | | |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 否 | 16 | 1% | |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 17 | 是 | | | |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 20% | | | |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 | | | | |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 | 18 | 是 | | | | 外籍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 | | | | | | 职务、获授数量 | | |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8-25 21: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1810万股,占授予总量94.76%,总股本2.94%[1] - 预留100万股,占授予总量5.24%,总股本0.16%[1] - 合计授予1910万股,占授予总量100%,总股本3.10%[1] 激励对象 - 董事、总裁袁肖琴获授150万股[1] - 核心等人员129人获授1305万股[1] - 激励对象不涉独董、监事等[2]
华宝股份(30074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21:13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八月 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法律意见书 致: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担任华宝香精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 律顾问。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上述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 已向本所披露,并无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公司保证上述文件和证言真实、准 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本所律师同意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 1页 | 公司 | 指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