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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3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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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2025-03-28 19:55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 0145 号 (第一页,共二页)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公司")关于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华宝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4 年 11 月修订)-第 21 号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 ...
华宝股份(30074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8 19:55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法律意见书 声 明 一、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事宜进 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公司保证上述文件和证言真实、 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 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基于本 所律师对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 ...
华宝股份(300741) - 关于上海奕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5-03-28 19:55
目录 | 内容 | 页码 | | --- | --- | | 专项审核报告 | 1-3 | | 关于上海奕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 4-5 |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5)第03308号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编制的《关于 上海奕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宝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提 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 ...
华宝股份(30074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3-28 19:5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华 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公司"或者"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宝香精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未到期的本金余额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8 19:5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宝股份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 0143 号 (第一页,共二页)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 0143 号 (第二页,共二页)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宝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
华宝股份(300741)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3-28 19: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华宝股份,代码300741[19]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夏利群[19] - 公司注册地址于2023年5月10日由“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投资大厦6层”变更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工业中心二期(6号楼1层)”[19] - 公司办公地址在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299号,邮编201822[19] - 董事会秘书是侯晓勤,证券事务代表是文梦影[20]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是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21]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2] - 签字会计师是曹翠丽、吴小泉[22] - 公司自1996年成立,成长为中国香精行业领先企业,旗下有“华宝”等一系列知名品牌[3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由盈转亏,对食用香精 - 烟草用香精相关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 - 2024年营业收入13.57亿元,较2023年的14.85亿元减少8.61%[23]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2.96亿元,较2023年的3.79亿元减少178.19%[23] - 2024年末资产总额74.37亿元,较2023年末的82.36亿元减少9.69%[23] -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984.62万元,2023年为1.13亿元,2022年为1.96亿元[28][29]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1亿元,较2023年的6.84亿元减少48.67%[23]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 4.30%,较2023年的5.19%减少9.49%[23]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679.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61%[78] -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633.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8.19%[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 - 0.4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42%[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0%,较上年同期下降9.49个百分点[78]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13.57亿元,同比减少8.61%[93] - 2024年公司香精业务毛利率54.76%,同比减少0.31%[94] - 2024年销售费用132,643,326元,同比增加12.76%;管理费用238,834,733元,同比增加21.46%;财务费用 -21,421,127元,同比增加23.31%[104] - 2024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36,523,979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0.06%,较2023年的133,846,797元及9.02%有所增长[105][106] - 2024年研发人员数量为301人,占比24.57%,较2023年的285人及23.57%有变动,变动比例分别为5.61%和1.00%[106]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658,956,353元,同比减少20.18%;现金流出小计为1,307,989,863元,同比减少6.21%;现金流量净额为350,966,490元,同比减少48.67%[108]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769,043,935元,同比增加20.81%;现金流出小计为9,754,539,256元,同比减少11.57%;现金流量净额为1,014,504,679元,同比增加147.94%[108]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11,000,000元,同比减少61.43%;现金流出小计为726,639,360元,同比减少52.93%;现金流量净额为 - 515,639,360元,同比增加48.27%[109]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59,380,108元,同比增加135.47%[109] - 投资收益为 - 10,903,844元,占利润总额比例3.68%,主要为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收益及基金分红投资收益[112]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1,821,936元,占利润总额比例 - 20.86%,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12] - 资产减值为 - 655,205,441元,占利润总额比例221.12%,包含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112] - 其他收益为71,852,190元,占利润总额比例 - 24.25%,主要为政府补助[112] - 货币资金本期为408,944,815元,占比54.99%,较上期增加39.55%,主要因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转为定期存款[1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为706,889,829元,占比9.50%,较上期减少34.44%,原因是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转为定期存款[113] - 短期借款本期为91,000,000元,占比1.22%,较上期减少2.08%,系偿还部分借款所致[113] - 商誉本期为689,667,954元,占比9.27%,较上期减少5.23%,是计提商誉减值所致[113] - 报告期投资额为9,659,645,253元,上年同期为6,576,253,592元,变动幅度为46.89%[11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银行存款中其他货币资金有14,600,000元为票据保证金[118]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32,022,526元(原价48,542,250元)抵押[118]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0,040,136元(原价17,869,160元)抵押[118]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数为3,618,668,514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4,057,924元,期末数为706,889,829元[116] - 公司对复星旅游文化最初投资成本为57,214,528元,期末账面价值为28,761,539元,会计核算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20] - 2018年2月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6159万股,每股发行价38.6元,募集资金总额23.77374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23.1184211886亿元[122]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4.3万元,累计使用95126.89万元[122]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比例为41.15%[122]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33139.43万元[12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利息收入)为169196.75万元[122]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6304.35万元,占比69.95%[122]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32亿元、3.29亿元、4.12亿元、2.84亿元[25] - 食用香精业务本期销售收入下降10.60%,食品配料业务本期销售收入下降12.53%,日用香精业务本期销售收入增长25.08%[78] - 2024年食用香精收入8.53亿元,占比62.87%,同比减少10.60%[93] - 2024年食品配料收入3.63亿元,占比26.78%,同比减少12.53%[93] - 2024年日用香精收入1.24亿元,占比9.17%,同比增加25.08%[93] - 2024年境内收入13.22亿元,占比97.47%,同比减少9.81%[93] - 2024年境外收入3429.59万元,占比2.53%,同比增加87.91%[93] - 2024年直销收入12.62亿元,占比93.02%,同比减少9.21%[93] - 2024年香精直接材料成本4.80750445亿元,占比78.32%,同比降10.41%;直接人工成本2036.7789万元,占比3.32%,同比降25.14%[60] - 2024年香精制造费用1.126772亿元,占比18.36%,同比增9.26%[61] - 2024年香精产品生产量9602.16吨,同比降0.47%;库存量2320.95吨,同比增287.04%[61] - 2024年食品配料生产量21254.66吨,同比降17.67%;库存量5095.06吨,同比增45.28%[61] - 2024年香精-香精产品产量9602.16吨,销量7880.87吨,收入972,904,788元,上半年不含税销售均价124.62元/吨,下半年122.4元/吨[97] - 2024年香精-食品配料产量21254.66吨,销量19666.63吨,收入323,952,692元,上半年不含税销售均价15.12元/吨,下半年17.98元/吨[97] - 2024年香精-香精产品销售量同比减少21.21%,生产量同比减少0.47%,库存量同比增加287.04%[97] - 2024年香精-食品配料销售量同比减少21.43%,生产量同比减少17.67%,库存量同比增加45.28%[97] - 2024年香精直接材料成本480,750,445元,占比78.32%,同比减少10.41%;直接人工成本20,367,789元,占比3.32%,同比减少25.14%;制造费用112,677,200元,占比18.36%,同比增加9.26%[100] 行业市场情况 - 2024年全球香料香精市场规模突破380亿美元,四家企业占据60%以上份额[31] - 2023年我国香料香精行业营收486亿元,2024年上半年同比增长8.3%,预计全年突破520亿元[32] - 2019 - 2024年我国香料香精行业复合增长率提升至4.5%[32] - 《香精香料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香料香精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以上,香精产量达40万吨,香料产量达25万吨[39] - 《香料香精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国香料香精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亿元,年均增长2%以上[63] - 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向好[63] 公司业务布局与发展 - 公司主要从事香精与食品配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51] - 食品用香精“孔雀”品牌诞生于1947年,产品应用于多个领域[52] - 烟草用香精在香气调配等方面达行业领先水平[52] - 公司大力发展食品配料业务,产品线丰富[53] - 上海奕方有300多个品种产品,提供综合解决方案[53] - 厦门琥珀成立于1998年,是新三板挂牌高新技术企业[55] - 厦门琥珀在日用香精细分市场熏香及消杀领域国内领先[55] - 上海嘉萃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资质[49] - 厦门琥珀有多类认证证书及许可证[49] - 江西奕方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多种资质[49][50] - 公司采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主要内容金额为3.81632161亿元,年销售规模小于1亿元子公司采购相关原材料金额为3950.9718万元[5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298人,其中调香师79名(含副高级以上的资深调香师58名)[6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268项,其中发明专利162项,实用新型专利106项,累计实现销售的香精配方总数上万个[70] -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科技项目立项12个,进行中的各类科技项目总计28项,顺利结题项目9项[70] - 公司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研发网络,在德国霍尔茨明登、新加坡设海外研发中心,在云南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香港、上海等地设多个企业技术中心和实验室[69] - 公司构建覆盖全球的稳定供应链体系,在广东、江西、云南、福建、非洲博茨瓦纳等地布局生产基地[71] - 公司旗下拥有“华宝”“孔雀”等一系列知名品牌,提升市场拓展能力和全球影响力[73] - 公司坚持双轨并行战略,深耕国内市场巩固核心业务,拓展海外市场布局可持续发展业务[67] - 公司深化以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总部平台功能和数智化管理体系建设[68] - 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建立全面科研平台,结合客户需求推出创新性产品和服务[64] - 公司将食品安全视为生命线,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产品向“绿色、营养、健康”升级[65][66] - 公司已完成海外原料库1000 + 常规原料储备及印尼600 + 产品清真认证[84] - 公司在创新研发方面施行“开放创新 + 自主研发”双轮驱动策略[77] - 公司在产业及市场布局上稳健规划产业链下游,推进东南亚研发与产能规划,布局多区域销售网络[77] - 公司在生产制造上以“为客户提供极致产品”为目标,推进精益生产管理[77] - 公司在数智化转型方面围绕SAP ERP和PLM系统进行功能延展和体验优化[77] - 2024年公司设立印尼华宝实业等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2025-03-07 17:10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兼 副总裁任淼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任淼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 总裁职务。任淼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任淼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任淼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生 产经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2025 年 3 月 7 日 1 任淼先生辞任职务原定届满日为 2026 年 4 月 19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 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0 股,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 任淼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2-27 16:10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及 4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1 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三方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7 16:10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夏利群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 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在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前述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5-02-26 16:5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3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收购上海奕方27%股权议案,交易后持股达67%[2]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上海奕方合并净利润分别为 - 4219.56万元、 - 6575.59万元及 - 6398.93万元[4] 业绩承诺 - 2022 - 2024年上海奕方合并净利润承诺分别不低于4100万元、5500万元及7400万元[2] 业绩补偿 - 公司增加裁决钱戎、黄锦荣支付业绩补偿款6.06亿元[4] 仲裁情况 -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变更后的仲裁请求获受理,案件未开庭,结果对利润影响不确定[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