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30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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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300775)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3 18:46
减持情况 - 温氏投资原持股35,794,788股,计划减持不超16,507,074股,即不超总股本3.00%[3][4]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90日内分别减持不超总股本1.00%、2.00%[4] - 竞价交易2024.11.5 - 2025.1.22减持5,482,868股,比例0.996450%,均价26.32元/股[4] - 大宗交易2025.1.17 - 2025.1.21减持2,800,000股,比例0.508869%,均价20.90元/股[4] - 合计减持8,282,868股,比例1.505319%,均价24.48元/股[4] 权益变动 - 变动前温氏投资持股35,794,788股,比例6.505347%[6] - 变动后持股27,511,920股,比例4.999986%[6] - 变动前后总股本分别为550,236,440股、550,239,925股[6] 影响说明 - 减持遵守法规,与计划一致[7][8] - 减持不影响公司治理和经营,未损害股东利益[8]
三角防务(300775)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5-01-21 16:36
减持情况 - 温氏投资减持6,465,768股,占总股本1.1751%[2] - 持股比例从6.5053%降至5.3302%[2] - 2024年10月14日计划减持不超16,507,074股[3] 股份变动 - 变动前持股35,794,788股,后为29,329,020股[3] - 无限售股变动前后分别为35,794,788股和29,329,020股[3] 影响说明 - 减持与计划一致,未实施完毕[3] - 不导致股权结构变更,不影响经营[5]
三角防务(30077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3 16:5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3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召开[2] - 278人参与投票,代表股份213,618,882股,占总股份38.8229%[7] - 272名中小股东参与投票,代表股份4,701,119股,占总股份0.8544%[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10,611,863股,占比98.5923%[10]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同意210,662,363股,占比98.6160%[11]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210,063,163股,占比98.3355%[13]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10,166,763股,占比98.3840%[1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10,124,963股,占比98.3644%[16]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10,251,263股,占比98.4235%[17] -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212,714,980股,占比99.5769%[18] 总体表决结果 - 总表决同意212,734,48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0%[21] - 总表决反对836,202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4%[21] - 总表决弃权48,2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2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816,717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874%[21] - 中小股东表决反对836,202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73%[21] - 中小股东表决弃权48,2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3%[21] 其他信息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22] - 见证律师为朱瑜律师、谢思洁律师[22]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2] - 备查文件有《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23]
三角防务(300775) -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3 16:56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定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此议案于2024年12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4] - 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8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刊登距会议召开已满15日[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多个时段[6] 股东参会情况 - 截至2025年1月6日下午15:00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会,现场投票股东和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比0%;网络投票股东278人,代表股份213,618,882股,占比38.8229%[8]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10,611,863股,占比98.5923%等[12]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10,662,363股,占比98.6160%等[1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多个议案有相应表决结果[15][16][17][19][20][22] 决议事项说明 - 议案1.6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会议有效性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3]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24]
三角防务(300775)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01-03 16:14
增持情况 - 2024年7月5日披露董事严健增持计划,拟6个月内用不低于2000万元增持[4] - 严健累计增持812,885股,占2024年末总股本0.15%,金额2000.01万元[4][7] - 增持后严健持股1,137,885股,占总股本0.21%[7] 股本信息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50,239,925股[4][7][8] 其他说明 - 增持符合法规,不影响股权分布和结构,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9]
三角防务(300775) -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5-01-02 16:24
可转债发行 -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发行9,043,72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90,437.27万元[4] - 2021年6月11日,90,437.2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挂牌交易[5] 转股情况 - 2024年第四季度,1240张“三角转债”转股,金额124,000元,转股3,928股[3] - 截止2024年四季度末,40,549张“三角转债”转股,金额4,054,900元,转股127,425股[15] 剩余情况 - 截止2024年四季度末,剩余可转债9,003,178张,金额900,317,800元,未转换比例99.55%[3] 转股价格调整 - 2021年度分红派息后,转股价格由31.82元/股调为31.73元/股[8] - 2022年授予限制性股票后,转股价格由31.73元/股调为31.66元/股[9] - 2023年发行A股股票后,转股价格由31.66元/股调为31.84元/股[10] - 2023年度分红派息后,转股价格由31.72元/股调为31.54元/股[13] 其他信息 - “三角转债”转股期限自2021年5月31日起满六个月后至2027年5月24日[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三角转债”股本结构表[1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月2日[19]
三角防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2024-12-30 19:31
资金使用 - 公司可使用不超1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2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3] 已到期产品 - 长安银行优企周盈产品认购3.6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10% - 3.50%[5] - 宁夏银行对公存款认购2.575675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90% - 3.50%[7] - 渤海银行(22163)号理财产品认购2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3.20%[7] - 招商银行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慧利日开2号认购5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60% - 4.00%[7] 已赎回产品 - 宁夏银行两笔对公存款金额分别为28,932.00和71,414.24,利率1.20%至3.10%[9] - 长安银行三笔季稳年增存款金额分别为11,545.00、6,000.00和12,455.00,利率2.95%[9] - 渤海银行22171号理财产品金额5,000.00,利率2.70%[9] 已购买产品收益 - 长安银行季稳年增2024.6.26购买6200万元,收益93.48万元[6] - 长安银行季稳年增2024.6.28购买7133.01万元,收益106.38万元[6] - 长安银行季稳年增2024.8.14购买1.1545亿元,收益127.72万元[6] - 长安银行季稳年增2024.8.27购买6000万元,收益59.98万元[6] - 长安银行季稳年增2024.8.29购买1.2455亿元,收益122.47万元[6] 未到期产品 - 农业银行两笔大额可转让存单金额均为2,000.00,利率2.90%[9] - 渤海银行(22174)号理财产品金额5,000.00,利率2.65%[9] - 渤海银行(22175)号理财产品金额3,600.00和4,000.00,利率2.65%[9][10] - 渤海银行(22176)号理财产品金额20,000.00,利率2.75%[10] - 渤海银行(22177)号理财产品金额3,600.00和5,000.00,利率2.75%[10] - 招商银行公司理财聚益生金98063号理财计划金额5,000.00,利率2.60%[10] 未到期余额 - 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32,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未到期余额41,200.00万元[10]
三角防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27 18:56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聘任为北京大华国际[2] - 变更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17][18][19][20] 中审众环情况 - 2023年末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716人[4] - 2023年度收入总额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4]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4][5] - 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近三年审结民事诉讼未担责[6] - 最近3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多种监管措施[7] 签字人员情况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丽琼近三年签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茜签3家,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范志伟复核超3家[8][9] 过往审计意见 - 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14]
三角防务: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7 18:56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1月13日14:3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6日[3] - 会议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13] 投票信息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21]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 - 15:00[2][2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775,简称三角投票[19] 议案情况 - 议案1.00含7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1.06属特别决议事项[6] - 总议案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27] - 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议案有7个子议案[27] - 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8]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30 - 12:00、14:00 - 17:00,地点在西安证券部办公室[7] -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或传真登记需于2025年1月8日17:00前送达[9][10] - 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30]
三角防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7 18:5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9] - 董事、监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违规收益处理 - 董事、监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7]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11][12]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交易日内公告[14]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监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监事和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融资融券限制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4] 可转让股份额度 - 董事、监事和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计算[17] - 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一千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其持有数[17] - 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9] 管理与检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19]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