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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2:22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额54,660.00万元,净额47,965.69万元[1] - 发行可转债募资总额46,000.00万元,净额45,001.65万元[3][4] - 截至2023年底,首发募资累计投入41,162.73万元[5] - 截至2023年底,可转债募资累计投入124.27万元[6] 项目调整情况 - 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可使用状态期限延至2025年4月30日[7] - 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同意调整事项[10][11][12]
新城市: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2:2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9,229.94万元,营业利润-6,643.97万元,净利润-5,236.21万元[2]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各董事均出席[5]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决议[8]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落实决议、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投关和内控建设[13]
新城市: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2:22
业绩数据 - 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292,299,366.84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52,362,052.56元[9] -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700,469,450.84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456,703,493.75元,较去年期末增加23.39%[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净利润 - 52,064,468.6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47,069,397.0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46,860,387.05元,资本公积金余额955,980,710.86元[13]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股本[13]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多议案获通过,部分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4][5][6][7][9]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3票同意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7] 资金运用 - 公司拟用不超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18] - 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12个月[19] 股权处理 - 因3人离职和业绩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410,8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 - 因3人离职和业绩未达标,公司拟作废958,537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2] 制度修订 -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多项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23][24][25][26][29] 项目调整 -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30] 股东大会 -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1]
新城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2:22
资金募集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额54660万元,净额47965.69万元[1] - 发行可转债募资总额46000万元,净额45001.65万元[2][3] 资金投入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发募资拟用47965.69万元,已投41162.73万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资拟用45001.65万元,已投124.27万元[4][5]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5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7] - 闲置募资投不超12个月保本型产品[7] - 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8] 决策进展 - 现金管理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11] - 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5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12] - 保荐机构对使用不超5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无异议[13]
新城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22:2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7]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提前三日通知参会人员(特殊情况除外)[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 日常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9]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7]
新城市: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22:22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6422.17万元,坏账准备12954.01万元[8] - 2023年末合同资产余额24918.17万元,减值准备6923.91万元[8] - 2023年度营业收入29229.94万元,营业成本16777.53万元[8]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484.66万元,占比97.45%,成本16290.80万元,占比97.10%[8] - 2023年末合并资产总计17.0046945084亿元,较年初下降8.27%[19] - 2023年末合并负债合计2.4471051849亿元,较年初下降63.69%[21] - 2023年末合并股东权益合计14.5575893235亿元,较年初增长23.40%[21] - 2023年货币资金8.5678702045亿元,较年初增长8.15%[19] - 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2.1201720333亿元,较年初下降58.09%[19] - 2023年应收账款2.3468151176亿元,较年初下降8.36%[19] - 2023年应付账款0.9349100465亿元,较年初下降8.26%[21] - 2023年应付职工薪酬0.6866233244亿元,较年初下降39.53%[21] - 2023年股本2.04486762亿元,较年初增长35.36%[21] - 2023年资本公积9.5598071086亿元,较年初增长81.68%[21] - 2023年营业总收入292299366.84元,较2022年下降37.16%[27] - 2023年营业总成本216864482.00元,较2022年下降41.13%[27] - 2023年营业利润为 - 66439686.82元,2022年为69682335.49元[27] - 2023年净利润为 - 52459267.81元,2022年为60488498.17元[27]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245298430.52元,较年初下降21.79%[25]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466338.46元,较年初下降99.87%[25]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45764768.98元,较年初下降63.41%[25]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1456494483.80元,较年初增长23.43%[25]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 0.2766元/股,2022年为0.3446元/股[27]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 - 0.2766元/股,2022年为0.3446元/股[27] - 2023年度营业收入290325265.34元,较2022年度下降约37.26%[29] - 2023年度营业成本166255418.58元,较2022年度下降约41.90%[29] - 2023年度净利润为 - 52064468.68元,2022年度为63208251.23元[29]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 - 0.2750元/股,2022年度均为0.3571元/股[2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265.94元,2022年为40371206.44元[31]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724783.58元,2022年为 - 254477734.91元[31]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8698890.36元,2022年为435353441.29元[31]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7200159.16元,2022年为221246912.82元[31] - 202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52493616.66元,2022年末为785293457.50元[31]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63214879.47元,2022年为320456450.15元[31]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7亿元,较2022年下降12.02%[33]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2亿元,较2022年下降1.87%[33]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85万元,较2022年下降88.26%[33]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10亿元,较2022年下降55.02%[33]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6亿元,较2022年下降66.13%[33]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亿元,2022年为 - 2.56亿元[33]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6.62万元,较2022年下降97.00%[33]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66.51万元,较2022年上升101.36%[33]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69.89万元,2022年为4.35亿元[33]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3] - 审计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列为关键审计事项[8] - 审计将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8] 会计政策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营业周期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50] - 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规定分类和计量[67][68][69][70]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73] -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36] -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按规定处理[145]
新城市: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5 22:22
股份变动 - 2024年4月25日拟回购注销410,800股限制性股票[2] - 因3人离职、2023年度业绩未达标,108名激励对象对应股票不得解除限售[2] -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10,800股[2]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从20,447.0866万元变为20,406.0066万元[2]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从20,447.0866万股变为20,406.0066万股[2] 股东大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5] -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6] - 满足条件时,公司可在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6][7]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6][7]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6][7]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6][7]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且大于5000万元(募投项目除外)[6][7][8] -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相应期间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6]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8]
新城市: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22:2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52362052.56元,母公司净利润-52064468.68元[1] - 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47069397元,母公司246860387.05元[1] - 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955980710.86元[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股本[2] - 因净利润负且资金需求大不分配利润[4] - 留存利润用于业务、研发等[5] 审议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预案提交股东大会[6] - 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有不确定性[7]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1]
新城市: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5 22: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5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20406.0066万元,股份总数20406.0066万股,均为普通股[8][13] - 公司发起人3名,深圳市远思实业、远望实业、远方实业分别持股52.2628%、28.1308%、19.6064%[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21]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临时股东大会在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76][8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每届任期3年[103][10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4]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6]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32][13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6]
新城市: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5 22:22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 审计委员会调整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宋波调整为张春杰[1] - 调整前委员为王文若、刘鲁鱼、宋波,调整后为王文若、刘鲁鱼、张春杰[2] 人员职务变动 - 宋波不再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仍任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1] - 张春杰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调整后为董事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