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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3007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01 00:1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的制度。 (二)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 ...
卓胜微(300782)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议稿)
2025-07-01 00:1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审议稿) 2025 年 7 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5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8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0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2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6 | | 第三 ...
卓胜微(300782) - 财务资助内部控制制度
2025-07-01 00:16
财务资助审批 - 对外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8]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须经特定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3] - 对外资助应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资助相关规定 - 为持股不超50%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按比例提供[9] - 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10] 流程与监督 - 资助前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内审机构审核报告[12] - 审议通过后财务部办手续并跟踪,证券部披露,内审检查[13][14][20][21]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应经董事会审核并公告相关内容[16] - 已披露事项出现问题应及时披露说明[18]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提供资助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23][24]
卓胜微(300782) -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2025-07-01 00: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5][6]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会议安排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业绩说明会[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16]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5]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9]
卓胜微(30078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7-01 00:1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信 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 权,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 察等工作。 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 员构成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 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初审 ...
卓胜微(3007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01 00:1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 ...
卓胜微(30078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7-01 00:1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股 权比例超过 50%(不含 50%)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和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 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 第四条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子公司据以 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子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投资方向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总体 战略规划。 第五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并依法 通过各自的决策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规避税收。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参与公司的预算管理。 第六条 公司依法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公司提名或委 ...
卓胜微(3007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01 00:1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卓 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严格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 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 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 ...
卓胜微(300782) -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01 00:16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 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与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 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作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 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 ...
卓胜微(300782)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5-07-01 00:1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 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有效、合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