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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3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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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300812)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1-28 20:5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11月12日刊登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3] - 2025年11月28日下午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资格[9] 参会股东情况 - 91人参加表决,持有66,286,580股,占47.3215%[6] - 现场9人代表65,836,540股,占47.0002%;网络82人持有450,040股,占0.3213%[7]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票数占比超99.7%[14][15][18][19][20][21][23][25][26][27] 董事选举结果 - 高军鹏、肖学礼、孙林旗当选非独立董事,同意票占比超99.3%[28][29][30] 合法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37]
易天股份(300812) -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11-28 2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 之一高军鹏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购回并解除质押 手续,本次办理解除质押业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 质押股份。具体事项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 | | | | | | 已质押股份 | | 未质押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解除 | 本次解除 | 占其 | 占公 | | | | | | | | | | | | | 情况 | | 情况 | | | | 持股数量 | 持股 | 质押前质 | 质押后质 | 所持 | 司总 | | | | | | 股东名称 | | | | | | | 已质押股份 | 占已质 | 未质押股份 | 占未质 | | | (股) | 比例 | 押股份数 | 押股份数 | 股份 | 股本 | | ...
易天股份(3008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20:50
公司治理 - 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 - 选举肖学礼为董事长,任期三年[2] - 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4] - 聘任高军鹏为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9] - 聘任张清涛、陈会东、王亚丽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12] - 聘任王亚丽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15] - 聘任黄爱雪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19] - 聘任陈震宇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21] 组织架构 - 调整组织架构,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3]
易天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1 20:10
公司股份动态 - 易天股份实际控制人高军鹏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购回并解除质押手续 [2]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60万股 [2]
易天股份:高军鹏累计质押股数为340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16:51
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 股东高军鹏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40万股 [1] - 质押股份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9.72% [1] 公司市值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总市值为31亿元 [1]
易天股份(300812) -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11-21 16:32
股东持股 - 柴明华持股20537851股,比例14.66%,质押数为0[1] - 高军鹏持股17240513股,比例12.31%[3] - 胡靖林持股10448584股,比例7.46%,质押数为0[3] - 深圳市易天恒投资持股10259500股,比例7.32%,质押数为0[3]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8486448股,占比41.75%[3] 股份质押 - 高军鹏解除质押1600000股,占其所持9.28%,占总股本1.14%[2] - 高军鹏本次解除后质押3400000股,占其所持19.72%,占总股本2.43%[3]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后质押3400000股,占总股本2.43%[3] 未质押股份 - 柴明华未质押17640375股,占未质押85.89%[1] - 高军鹏未质押11408225股,占未质押82.43%[3] - 胡靖林未质押8974500股,占未质押85.89%[3]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质押38023100股,占未质押69.02%[3]
易天股份(300812) - 2025年11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11-20 20:14
业绩表现与行业背景 - 公司上市后业绩不理想与平板显示行业的周期性及行业资本开支变动有关 [3] - 公司股价连续下跌受社会经济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经营业绩、投资者预期等多因素影响 [5] 核心业务与发展战略 - 公司聚焦新型显示、半导体、泛半导体领域的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 [3] - 发展重点包括实现LCD显示设备迭代升级,柔性OLED显示设备量产突破,VR/AR/MR显示设备研发量产,Mini/Micro LED技术产业化,以及半导体设备国产化替代 [3] - 公司目前以提供平板显示专用设备及半导体设备整体解决方案为主,实现进口替代 [4] - 公司子公司微组半导体的微组装设备可应用于部分光模块的部分器件组装工序,设备精度已满足100G精度并获客户订单 [3] 资本运作与股东结构 - 公司实控人协议转让5%股份给千吉投资,转让定价以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不低于其8折 [3] - 千吉投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增持股份,并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 [3] - 千吉投资的加入有助于改善公司股东结构,期待其为公司长远发展赋能 [4] 未来规划与市场拓展 - 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向,积极关注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探索包括并购重组在内的各种方式以整合资源 [4] -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是为布局相关产业做准备,具体计划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4]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中标项目涉及金额未达信息披露标准 [3] - 公司将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巩固市场地位,并做好权益分派等措施为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3][5]
易天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11 21:38
公司治理变动 - 易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11月11日届满 [1]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1] - 会议提名高军鹏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持股5%以上股东千一私募基金提名肖学礼、孙林旗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会议提名户青、邓选民、薛志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易天股份(300812) - 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2025-11-11 20:47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刊登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报送相关机构[11][13] - 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并明确时间[11] - 公司可在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1]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年报编制、披露第一责任人[6]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事项负直接责任[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报编制,证券部组织,财务部编制财务报告[13] 审核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董事会审议前对董高拟披露薪酬发表审核意见[9]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交易限制 - 年报披露前15日和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前5日,董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 - 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不得在上述期间进行[19] 责任追究 - 职能部门未及时准确提供年报资料致延期披露或多次修正,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 因工作疏忽致年报重大差错,公司处分责任人员[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董事会按情节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22]
易天股份(3008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1 20:4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管理及股权事务等工作3年以上[4] - 有8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7][8][9][10] - 负责董事会会议筹备、通知、记录、公告等工作[17] - 负责股东会筹备、通知、核对出席股东等工作[18]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签订聘任合同和保密协议[11][12] - 出现5种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会应在1个月内解聘[12]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有权拒绝不具合法资格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参会[19] - 股东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置备于指定地址[19] - 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公告决议,管理保存会议文件和记录并建档[19] 制度其他说明 - “副总经理”与《公司法》“副经理”含义一致[21] - “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