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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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3008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1 20:47
关联交易金额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交易30万元以上需审议公告[14] - 与关联法人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公告[14]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批[15]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董事与公司关联交易需披露并回避表决[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20]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按发生额适用规定[21][24]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按委托代理费适用规定[25]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某些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7] 资金管理规定 - 与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29]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29][30] -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被占用挪用[30]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以外”不含本数[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由股东会批准[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易天股份(300812)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1-11 20:47
捐赠类型与财产 - 公司对外捐赠分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三种类型[7] - 公司可用于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8] 审批流程 - 单笔300万以下或年度累计500万以下,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2] - 单笔300万至1500万或年度累计500万至1500万,经董事会审议[12] - 单笔或年度累计1500万以上,由股东会审议[12] 其他规定 - 捐赠应提方案,经审核履行审批程序[13] - 子公司捐赠需公司审核批准[15] - 捐赠事项材料存档并报财务和证券部备案[15] - 内部审计或财务部门检查监督捐赠行为[17] - 应在财务报告中如实披露捐赠情况[17]
易天股份(3008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1 20:4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管理及股权事务等工作3年以上[4] - 有8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7][8][9][10] - 负责董事会会议筹备、通知、记录、公告等工作[17] - 负责股东会筹备、通知、核对出席股东等工作[18]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签订聘任合同和保密协议[11][12] - 出现5种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会应在1个月内解聘[12]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有权拒绝不具合法资格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参会[19] - 股东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置备于指定地址[19] - 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公告决议,管理保存会议文件和记录并建档[19] 制度其他说明 - “副总经理”与《公司法》“副经理”含义一致[21] - “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23]
易天股份(300812) -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11-11 20: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设置 - 设召集人1名,经推举和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3日通知成员,紧急情况除外[14]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罢免[15] - 条例自董事会通过实施,由其解释修改[21][22]
易天股份(300812)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11-11 20: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且在独 立董事中至少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
易天股份(30081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11 20:4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投资控股或实际控制、持股超 50%(不含)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的独立法人公司[2] 人员管理 - 对派往控股子公司人员实行委派制,人员需符合任职条件[7] - 对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岗前培训,对财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和考核[10] 经营规划 - 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公司下达经济指标并审批实施方案[13] 制度执行 - 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16] 财务管理 - 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归口管理,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公司委派[17] - 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采用统一会计政策并备案[17] - 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17] - 向公司报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资料[18] - 季度结束后 1 个月内报送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19] 信息披露 - 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1] - 发生重大事项前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1] - 及时报备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23] 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制度执行情况[26] -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审计监督[26] - 内部审计结束后出具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26] 检查制度 -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分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26][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2]
易天股份(30081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11 20:47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5][6]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6] 董事选举 - 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表决权股票数乘待选人数[10] - 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才能当选[15] - 当选人数不足情况按规定进行第二轮选举或下次选举填补[16][18]
易天股份(30081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1-11 20: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法规,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 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 门的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
易天股份(3008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11 20: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 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
易天股份(3008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11-11 20:47
交易规范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5][6] - 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9]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9]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及时向深交所申报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6] - 特定时间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持股变动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6] - 股份变动(除派息和转增外)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增持计划 - 披露增持计划需含多方面内容,承诺6个月内完成[10][11]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1]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6] - 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1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股份锁定与解除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20]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3]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