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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3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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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瑞)
2024-04-21 15:40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1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会议[3] - 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议案意见 - 2023年各次董事会会议就多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4] 审计相关 - 2023年聘任中汇会计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10] 激励计划 - 报告期内办理2022年度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11] 未发生情况 - 2023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13]
浙江力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1 15:40
业绩审计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浙江力诺2023年度财报并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2] - 中汇审核浙江力诺《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 资金数据 - 各类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相关数据均为“ - ”[10][1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9] - 专项说明仅供2023年度报告披露使用[8]
浙江力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21 15:4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季度报告需记载主要财务数据等内容[9]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14] - 公司1/3以上监事变动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2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22] 其他披露事项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应公告通知股东[18]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可能影响交易时应及时了解情况并披露[26]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核对、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等流程[29] - 定期报告编制需高级管理人员起草、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披露[29] - 临时报告编制需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或董秘,由董秘组织披露[30] - 公司信息公告需董秘审查、董事长签发后在指定媒体披露[31] - 未公开信息内部流转需主管部门汇报、董秘草拟公告、董事会授权披露[31]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董秘应报告董事长并通报相关人员[33]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5]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37] 股份买卖规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49]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9]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0] 违规处理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5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1]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情况[44]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4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数据和信息[51] 股东配合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4]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55]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55] 保密工作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与各层次责任人签责任书[57] - 公司董事等不得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价格[57]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61][62]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2] 财务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泄漏[6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监督内控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6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属于公司关联人[66]
浙江力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1 15:4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与评鉴事项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 ...
浙江力诺: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04-21 15:40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11.11亿元,增长9.71%[4] - 2023年营业成本8.36亿元,增长8.55%[4] - 2023年销售毛利率24.74%,上升0.81个百分点[10] 财务指标 - 2023年末应收账款6.90亿元,增长23.69%[7] - 2023年末货币资金1.06亿元,减少26.21%[7] - 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30.82%,下降4.08个百分点[10] 未来展望 - 2024年计划营收增长0 - 30%[15] - 2024年计划利润总额增长0 - 30%[15]
浙江力诺: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1 15:38
人员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聘连任[5] 人员职责与管理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务[8] - 总经理应报告重大合同、资金、亏损情况[11]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收入归公司,损失需赔偿[13]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可定期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7] - 办公室提前征集议题和发通知[17] - 特定情形应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7] 绩效与细则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19]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依相关法规执行[21]
浙江力诺(300838) - 2024年03月07日-03月0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3-08 16:52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0838,证券简称浙江力诺,是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 2024 年 3 月 7 - 8 日,兴合基金、中金公司等参与特定对象调研和现场参观 [1] 行业与产品介绍 - 控制阀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下游为生产制造企业,应用于石油、石化等多行业 [1] - 控制阀由控制、驱动、阀体三部分构成,按功能、行程、动力有不同分类 [2] - 公司主营工业控制阀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有球阀、调节阀等系列,适用于多行业 [1][2] 销售模式与机制 - 公司构建全国销售网络,以直接销售为主,推行以客户为中心方针,提供技术交流和培训等服务 [2] - 公司完善营销服务网点,加强销售团队管理,对重点行业统筹管理 [2] 产品相关问题 - 公司产品大多定制,具体使用寿命依实际工况而定,下游行业阀门更换期限不同 [3] - 工艺阀用于工艺流程管线,注重耐压和密封;控制阀能精确调节流体流量,依控制系统信号调整阀位 [3] 业绩与产能规划 - 2023 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1.12 亿元,同比增长 9.79%;预计净利润 1.07 - 1.14 亿元,同比增长 0.18% - 6.73%;扣非后净利润 0.98 - 1.05 亿元,同比增长 5.35% - 12.87% [3] - 公司产能规划未达最大,预计未来产能能满足每年 15 亿元生产产值需求 [3] 区域优势与发展 - 浙江省阀门产业链完整成熟,公司生产基地位于浙江温州,依托区域红利和政策扶持,将加强创新提升质量 [4] 国产替代情况 - 公司控制阀可靠性和调节精度提升,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缩小,产品向中高端迈进,具有性价比高等优势 [4] - 国内经济内循环使控制阀进口替代需求强烈,国产替代进程或加速 [4]
浙江力诺(300838) - 2024年02月24日投资者活动记录表
2024-02-26 17:21
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现场参观及其他(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交流活动) [1] - 参与单位及人员为财通证券及个人投资者共11人 [1] - 活动时间为2024年02月24日13:30 - 16:00 [1] - 活动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冯辉彬,证券事务代表戴志德 [1] 行业与公司业务介绍 - 控制阀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下游多为生产制造企业,应用于石油、石化等多行业 [1] - 控制阀是工业自动化关键基础部件,反映国家基础装备制造和工业现代化水平,是产业智能化等必备条件 [1] - 公司主营工业控制阀研发、生产和销售,能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解决方案 [1] - 控制阀由控制部分、驱动部分、阀构成 [2] 销售与服务情况 - 公司对客户随访,了解产品使用情况与改进建议 [3] - 销售机制上完善营销服务网点,加强销售团队管理,依据市场改革团队,跟踪分析人员轨迹,统筹管理重点行业 [3] 研发情况 - 公司积累技术人才与下游应用业绩,走自主研发与产学研结合道路,建立内外协同研发模式与高效研发体系 [3] - 以客户应用痛点为研发切入点,探索技术壁垒突破方向,加大下游应用产品研发力度 [3] - 2020 - 2022年研发投入分别为1601万元、2770万元、3602万元,同比增长2.66%、72.97%、30.02%;截至2023年三季度,研发投入2980.50万元,同比增19.15% [3] 应收账款情况 - 2023年三季报应收账款余额64533.57万元,2022年末余额55789.11万元,净增加8744.46万元,原因是销售增长及客户回款周期加长 [3] - 公司实施售前客户信用评估等风险管理手段,加强逾期债权法务跟进,客户资信较好,应收账款风险可控 [3][4] 子公司设立情况 - 2023年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内生 + 外延”双轮驱动开拓市场 [4] - 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力诺阀门再制造有限公司”,加快检维修业务布局 [4] - 在四川绵阳设立控股子公司“瑞恪智能装备(绵阳)有限公司”,加快智能控制阀附件研发及应用 [4]
浙江力诺: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2-07 18:34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0)。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0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徐德盛、郑利锋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因中汇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刘元锁、沈大智接替徐德盛、郑利 ...
浙江力诺: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1-15 20:13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力诺") 于 2024 年 0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 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海外市场业务需要,且海外市场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 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利润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 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 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1、主要涉及币种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