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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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300839) - 关于“博汇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2025-05-14 21:04
债券信息 - 债券代码123156,简称为博汇转债[3] - 转股起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8年8月15日[3] - 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1日,恢复22日[3][5] 会议信息 - 2025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3] - 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3] - 2025年5月7 - 13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3] 议案相关 - 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3] - 变更募资项目后20个交易日赋予持有人回售权[4] 交易情况 - 暂停转股期间“博汇转债”正常交易[6]
博汇股份(30083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4 21:0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宁波博汇 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博汇化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 ...
博汇股份(300839)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5-14 21:02
债券募集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97亿元,净额3.8953033017亿元[3] 债券期限与利率 - “博汇转债”期限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8年8月15日[4] - 第三个计息期年度票面利率为1.10%,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5月15日计息272天[7] 回售相关 - “博汇转债”本次回售价格100.82元/张,不同投资者实际可得不同[7][8]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13] - 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5月26日等[14] - 回售期内“博汇转债”继续交易,暂停转股[15] 其他 - 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资项目,20个交易日内赋予持有人回售权,回售公告至少发3次[5][10] - 保荐人认为回售有关事项合规且无异议[16][17][18]
博汇股份: 关于“博汇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20:42
债券发行及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发行面值总额3.9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汇转债)[1] - 因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因素,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 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 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3] - 会议采用简化程序召开,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议案获100%同意通过[3] -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会议异议期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2][3] 债券基本信息 - 债券代码:123156,债券简称:博汇转债[2] - 债券利率结构: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40%、第六年3.00%[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结果等符合《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5] - 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程序合法有效[5]
博汇股份(30083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3 19: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 ...
博汇股份(300839)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3 19:31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452,021股,占比42.5105%[6] - 现场出席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801,992股,占比42.2381%[6] - 网络投票股东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0,029股,占比0.2724%[6] -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0,329股,占比0.2725%[6]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同意101,443,175股,占比99.9913%[8]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同意101,441,457股,占比99.9896%[10]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1,343,175股,占比99.8927%[15] - 《关于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41,483股,占比83.2629%[16]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8,583股,占比95.1185%[11]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1,420,275股,占比99.9687%[11] -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总表决同意101,418,275股,占比99.9667%[17] -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议案总表决同意101,438,235股,占比99.9864%[19] - 董事薪酬方案议案总表决同意593,843股,占比91.3142%[20] - 监事薪酬方案议案总表决同意101,395,535股,占比99.9443%[21]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议案总表决同意101,419,235股,占比99.9677%[22] -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议案总表决同意5,133,693股,占比99.3270%[23] -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6,583股,占比94.8109%[18] -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36,543股,占比97.8802%[19] - 董事薪酬方案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93,843股,占比91.3142%[20] - 监事薪酬方案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93,843股,占比91.3142%[21]
博汇股份(300839) - 关于“博汇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2025-05-13 19:31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博汇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5 月6日公告《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博汇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适用简化程序的"博汇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的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关于"博汇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 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9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博 汇转债")。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 ...
博汇股份(30083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汇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3 19:3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汇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汇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宁波博汇 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博汇股份(300839) -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5-05-13 19:3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 司将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8)。 | 证券代码:300839 |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 | --- | --- | | 债券代码:123156 |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 ...
博汇股份(300839) - 300839博汇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08
2025-05-08 09:32
产业转型与发展 - 引进原鑫曦望有利于发挥国资平台作用,促进公司完成产业转型,助力长远发展 [1][3] - 截至2025年2月10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或重大调整主营业务计划,如有将履行法定程序 [5] - 公司围绕燃料油深加工,以开拓绿色化工新材料领域为战略方向,专注细分领域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延伸产业链,向“做专做精”发展 [6][7] 公司业务情况 - AI计算资讯数据中心运行稳定,可精准预测市场趋势,为采购决策等提供依据,未来发展以公司公告为准 [2] - 2024年公司获实用新型专利12项,完成多个研发项目,涉及新制备工艺、新产品领域等 [5] 经营与盈利 - 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模式,对内优化工艺、降本增效,对外开拓市场、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提升盈利能力 [2] - 公司盈利增长点包括稳固采购渠道、提升产能利用率、调整经营模式、开发产品应用领域、提升产品质量等 [6] 公司资本运作 - 公司实控人协议转让部分于2025年4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 [2] 行业前景 - 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支柱型产业,产业发展模式正从规模扩张转向精细化、专用化、系列化细分市场拓展渗透,推进质量、效率、动力变革,加速我国由石化化工大国向强国迈进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