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30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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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23: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6] - 审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符时提解聘建议[7]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1]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松原安全(300893)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1-07 23:17
总经理聘任与任期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连聘可连任[4] 总经理辞职与批复 - 总经理辞职提前六个月交报告,董事会一个月内批复[6][10] - 其他高管提前三个月交报告,经总经理同意报董事会批准[6] 代职与股东起诉 - 总经理代职超三十日,董事会决定代理人人选[8]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总经理[12] 会议与薪酬 - 每月行政例会由总经理主持,通报经营情况并提要求[21]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完成指标有奖励,未完成受处罚[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适用于浙江松原,2025年11月7日生效[27][28]
松原安全(30089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1-07 23:17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2] 资金占用管理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4]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等[6] 担保规定 - 对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责任与措施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0]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制定清欠方案并追回资金[13] - 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6]
松原安全(30089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1-07 23:17
会议参与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2] 决策规则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4] - 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5] 会议召开 - 通知方式多样,原则上通知时限不少于会议召开前3天,全体一致同意不受限[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9]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8]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0]
松原安全(3008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07 23:17
董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及证券事务代表一名协助履职[2] 董秘聘任与解聘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秘,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新董秘[3][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月内完成聘任,特定情形一月内解聘[4] 董秘职责与管理 - 董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8] - 公司应为董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秘接受指导和考核[9][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14]
松原安全(30089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07 23:17
会议管理 - 各控股子公司每年至少开一次股东会和两次董事会,决议1日内报母公司备案[7] - 公司委派董事会后1个工作日向董事长汇报情况[6] - 控股子公司会后1个工作日提交会议决议情况[31] 投资管理 - 子公司对外投资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报母公司批准实施[12] - 子公司报批投资项目前需进行前期考察和论证[17] 信息管理 - 子公司定期提供季度报告,含营运报告等材料[12] - 子公司明确信息提供部门及人员并报母公司备案[19] - 子公司重大内部信息可多种方式递交,财务信息报财务部门[19] - 子公司半年度、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财报及经营总结[32] - 项目投运后会计期结束10天内提交达产达效报告[33] 其他管理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5] - 子公司发展计划服从母公司总体规划[17] - 子公司按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会计事项[11] 制度说明 - 制度适用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3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0]
松原安全(30089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07 23: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 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 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 ...
松原安全(3008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07 23: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 不符合规定时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反馈[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27]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28] - 履职信息应披露而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2]
松原安全(3008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07 23:1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6][8]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公司关联人交易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规定[17]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需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16]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国家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双方协商[20]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市场价、成本加成价和协议价[21][22]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7]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决议有效性及处理 - 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未披露关联关系或回避表决,不影响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时决议仍有效,影响则决议无效需重新表决[32][33] 利益保护措施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问题,发现异常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33]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等造成损失,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3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视作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效补充[35]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5]
松原安全(3008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07 23:1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1] - 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21]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9] - 公司涉违法未满六个月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9] - 董高人员涉违法被谴责未满三月股份不得转让[9] - 董高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1]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季报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