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3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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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智尚(3009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20: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 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报道传送 的文件、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 负 ...
南山智尚(3009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专户管理 - 专户存放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代机构[9] - 商业银行3次未履行义务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资金支出审批 - 支出100万元以内由财务总监核查、总经理批准[14] - 支出超过100万元需报董事长批准[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5][28] - 节余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2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5] - 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5]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需1个月内签新协议[10] 资金置换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6] 项目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6]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9]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9]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1] - 公司最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披露[34]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四种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5]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7]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30]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31] 资金使用检查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31] 专项审核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32]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董事会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32]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深交所[34] 制度适用与生效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3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9]
南山智尚(30091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审计人员与会议安排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2 - 3人[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0] 审计报告提交时间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审计频率与范围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0]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工作情况[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18][19]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审计[20]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1]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和管理建议书[25]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其形成决议,保荐机构核查并出具意见[23][25]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5]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2]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违规人员视情节处理[27]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南山智尚(300918)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 东 南 山 智 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战 略委 员会 工 作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二 章 人 员 结 构 (三)审核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 项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至少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建议由公司 董 ...
南山智尚(30091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获批发行9000万股,12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6,134,427元[9] - 南山集团持股90%,烟台盛坤和烟台南晟各持股5%[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06,134,427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 5%以上股东等转让股份有规定,董高任职期内转让不超25%[30] - 董高和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人组成,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6] 交易审议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12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129] - 一个会计年度内融资超净资产30%,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批[13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7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74] - 董事会提交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7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2]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0]
南山智尚(3009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1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 ...
南山智尚(3009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为"《上市规则》")和《山东南山智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山东南山智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 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不含投票代理权)股份的股东书面 1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 ...
南山智尚(3009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20: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三)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基 础管理制度。 (四)具 ...
南山智尚(3009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山东南山 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 ...
南山智尚(30091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 投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所持 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 集中投向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在股东会上 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 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