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
搜索文档
江天化学(3009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对外投资标准 - 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 - 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6] 投资相关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8] - 原则上不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及高风险投资,确需进行经股东会批准[10] 投资处置情况 - 可收回投资情况:项目经营期满等[11] - 可转让投资情况:项目与经营方向背离等[12] 投资决策流程 - 总经理年初拟定年度投资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并提交审议[16] - 总经理可在年度计划外选项目,拟订方案按权限报批[16] 部门职责 - 战略发展部负责重大项目研究评估及执行监督[16] - 计财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及资金筹措[16] 信息管理 - 对外投资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19] - 子公司遵循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享有知情权[19]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9] - 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第一时间报送[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1] - 制度与后续法规或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
江天化学(3009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满一年后,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2]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13] - 董高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3]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3]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3] 信息申报与公告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7] - 董高买卖股份变动后二日内公告[8] - 董高计划转让股份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3] 其他规定 - 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9]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高需二日内报告公告[14] - 董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二日内披露[15] - 董高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5] - 董高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7] - 制度为南通江天化学2025年8月相关制度[18]
江天化学(3009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5 21:21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因业务需继续聘用最长不超10年[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2年[5] 选聘标准与费用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 公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时,以满足要求的所有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13]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披露费用金额、定价原则等信息并报送说明[13]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涉及变更时需披露更多信息并按要求报送情况说明[14] - 公司拟改聘应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7] 选聘与更换流程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 选聘过程中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存在违规行为[20][21]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2] - 情节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被选聘[22]
江天化学(3009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 多轮选举按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累积票数[8]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别对应相乘且投向相应候选人[8] - 所投选票数和候选人数有上限要求[9] 选举结果 - 董事按得票决定当选,当选需超出席股东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1]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一半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重选[11] - 当选人数超一半但不足应选,新董事会可补选或重启程序[11]
江天化学(30092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不受限[11] - 会议应由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4] - 工作小组负责搜集信息和议案前期准备并提交审议[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江天化学(30092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拆借资金[5] 防范机制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9]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9] - 实行检查及汇报制度[10] 监督措施 - 独立董事定期查阅资金往来[11]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专项说明[11] 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2] - 非现金资产清偿须属同一业务体系[13] - 以资抵债需中介评估定价[13] 违规处理 - 违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5] - 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
江天化学(3009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4] 投票制度与记录 - 特定情形下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2]
江天化学(30092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2] - 公司根据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计划与通知 - 审计部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3] - 内部审计通知书书面形式在审计实施五日前送达[13]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估[8] - 审计部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资料,审计会计报表,制止严重违规行为[10] 审计档案与资料保存 - 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对审计档案归档[15]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6]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7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审计委员会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5]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8]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9]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9]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审计部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可向董事会提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制度时间 - 本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24]
江天化学(3009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非担保、资助)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为重大风险事项[11] 股东报告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时应报告[15]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后应预报重大信息[17]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六种情况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17]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8] 资料报送要求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董事会秘书[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1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导致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20]
江天化学(3009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会计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上年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 净资产差错金额占上年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 收入差错金额占上年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 利润差错金额占上年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信息披露问题认定 - 涉及金额占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为重大错误或遗漏[9] - 涉及金额占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等交易为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9] - 涉及金额占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为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9]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为重大差异[9]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20%以上为重大差异[9] 制度执行与管理 - 季度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5] - 制度与国家新法规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