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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3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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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30094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2 18:03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南极光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 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 ...
南极光(3009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三公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深圳市南极光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 ...
南极光(30094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 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 ...
南极光(30094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 行为。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 投资收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 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 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 资子公司除外)行为、公司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 ...
南极光(30094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业务行为 不适用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委托理财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结 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得挤 占公 ...
南极光(3009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维护 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 和《公司 ...
南极光(300940) - 公司章程
2025-11-12 18:03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4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3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4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55 | | 第一节 | 通知 5 ...
南极光(30094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 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南极光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1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 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共三人,其中独立董事二人,且有一 名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 ...
南极光(30094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报告其知悉的重大信息的 义务。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内部其他对公司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报告义 ...
南极光(30094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12 18:03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 为适用本制度。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南极光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 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五)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 得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