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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3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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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30094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12 18:03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4] - 8种情形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15] - 议题需提前二天申报,重要材料提前一天送达[17][18] - 会议决定以纪要形式作出,由经营管理层实施[20] 细则相关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章程冲突以章程为准[25] - 细则制定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26]
南极光(300940) -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特定情形下可进行自愿披露,业务协议超5000万或设子公司等超1000万可披露[6] - 信息披露遵循规定程序,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14]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8][20]
南极光(30094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2 18:0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4]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8] 任职与解聘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证监会行政处罚[7] - 四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21] 职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5] - 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档案并签保密协议[23] 履职与空缺处理 - 不能履职超半月公司指定人员代行,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7] - 原任离职后三月内聘任新秘书,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半年内完成[17] 其他 - 公司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 - 工作细则2025年11月12日制定[25]
南极光(30094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6] -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信息披露与公告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6]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情况[28] 网络沟通建设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说明会召开 - 按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股东权利支持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11] 诉求处理责任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13] 人员培训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0] 信息交流限制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1] 调研时间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7]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事务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工作[19] 特定对象定义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5] 活动提问范围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拒绝回答[26] 活动方式与公告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26] 沟通前要求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8]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30]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保证真实准确[32] 资料提供原则 - 向特定对象提供资料平等对待其他投资者[31] 再融资信息披露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33] 分红方案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33] 非正式信息审查 - 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防止泄密[34] 突发事件处理 - 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包括负面报道等事项[37] - 出现负面报道等情况证券事务部采取相应措施[38] 公开致歉情形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向投资者公开致歉[40]
南极光(30094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2 18:0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原则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临时会[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12]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 “以上”含本数,“过半”不含本数[20]
南极光(30094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资产超公司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超50%等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投资审批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3] - 风险投资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4] 理财管理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董事会专人跟踪资金[15] 投资处置 - 满足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7] - 处置权限与实施权限相同[18] 制度说明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不超12个月的最近审计[20]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2]
南极光(3009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2] - 证券事务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负责协助及监管内幕信息[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披露与报备 - 披露重大事项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备档案,保存十年[14] - 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6] 责任与制度 - 董秘负责备案,董事会核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17] - 不得滥用权利索取内幕信息,违规追究责任[24]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修改和解释[26][27]
南极光(30094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为经办部门,负责理财计划制定等[7] - 结算人员每月向财务总监报告理财情况[9] - 审计部门监督审计,审计委员会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10] 其他规定 - 执行及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需保密[10]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15]
南极光(300940) - 公司章程
2025-11-12 18:03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960.6423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264.4372万元,已发行股份22,264.4372万股[9][21] - 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姜发明、潘连兴分别认购3,133.1万股[20]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3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4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1]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1]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名[11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2]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1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1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44]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52]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5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6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3] 公司高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71][174] 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86] - 公司当年盈利且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89]
南极光(3009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11-12 18:0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 - 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1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1][12] 减持相关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其他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减持情况,违规报深交所[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