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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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3 19:29
会议安排 - 2024年12月3日上午10:00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6] - 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8] 参会情况 - 4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92,682张,占2.32%[8] 议案表决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占84.43%,反对票占15.57%,弃权票占0%[11]
冠中生态: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冠中生态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3 19:29
会议安排 - 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大会[4] - 11月13日董事会发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6] - 12月3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7] 参会情况 - 现场4名股东及代表持股61,949,400股,占44.7381%[11] - 网络114名股东代表股份5,907,200股,占4.2660%[11] - 共118名代表股份67,856,600股,占49.0041%[12] 议案表决 -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13] - 议案同意67,731,100股,占出席股东表决权99.8151%[16] - 中小投资者同意5,781,7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表决权97.8755%[16] 会议有效性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等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17]
冠中生态(300948) - 冠中生态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1-28 18:02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0948,证券简称冠中生态;债券代码 123207,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1]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为 2024 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5:00 - 17:00,地点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李春林、总经理许剑平、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方杰、财务总监徐宏 [2] ESG 工作情况 - 公司积极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尊重利益相关者权益,将 ESG 理念导入日常管理和业务经营 [3] - 一方面树立精品工程意识,实施生态修复项目贡献碳汇;另一方面将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规范治理落实到各方面 [3] - 建立 ESG 信息披露机制,连续三年披露 ESG 报告 [3] 项目进展情况 - 零碳建筑技术作为研发项目,已部分应用于公司办公楼,实现单体建筑尺度内高能效低能耗等目标 [3] - 工厂化育苗项目为首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之一,正在建设中,已完成中试并形成订单,待形成产能并规模化、标准化以降低成本 [3] 募集资金与市值管理 - 公司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聚焦主业,坚持全产业链经营模式,提升生态修复领域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3] - 关注股价对投资价值的反应,适时采用增加现金分红金额、股份回购等方式回馈投资者 [3] - 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定期参加券商交流会等活动做好公司价值传播 [3]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8,450 股,持股比例为 1.11% [4] - 目前暂未有新的回购计划,未来若有会按信披要求履行程序 [4] 并购重组计划 - 目前公司暂未有并购重组计划,未来若有会按信披要求履行程序 [4] 子公司情况 - 青岛平度冠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优粒土壤生产,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416.63 万元,净利润 571.37 万元 [4] 技术研发与合作 - 公司注重自有技术研发和创新,截至目前在行业内取得诸多突破性技术成果并广泛应用 [4] - 会关注与业务有关联度的技术和企业,愿意通过并购等手段实现快速健康发展,未来若有计划会按信披要求履行程序 [4]
冠中生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的公告
2024-11-27 16:07
资金情况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95万元被司法扣划[2][3] - 截至2024年11月2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416,489.04元[2] - 公司已用自有资金补足95万元[4] 影响评估 - 司法扣划对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4][5] - 保荐机构认为不影响项目实施[7] 后续措施 - 公司将关注进展,加强资金管理并披露信息[6]
冠中生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的核查意见
2024-11-27 16:05
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2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416489.04元[2] - 公司募集资金95万元被司法扣划,已用自有资金补足[3][4] 司法事项 - 2023年7月,公司债权95万元被查封,期限三年[2] - 2024年6月,公司被要求以824414元为限额履行到期债务[3] 影响说明 - 司法扣划对募集资金项目和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4]
冠中生态(300948) - 关于参加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11-25 18:57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300948 [1] -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1] - 债券代码:123207 [1] -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1] - 公司名称: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1] 活动信息 - 活动名称: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1] - 活动主办方: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 [1] - 活动形式:网络远程 [1] - 活动平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 -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28日(周四)15:00-17:00 [1] 参与人员 - 公司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1] - 公司总经理:许剑平女士 [1] -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方杰先生 [1] - 财务总监:徐宏先生 [1] 活动内容 - 交流主题: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 [1] - 交流方式:在线交流 [1] - 欢迎投资者参与 [1]
冠中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3 17:19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 ...
冠中生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3 17:19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应 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 ...
冠中生态:关于召开“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4-11-13 17:19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青岛冠 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 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 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 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 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