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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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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 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冠中生态(3009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 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的有 ...
冠中生态(30094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 1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 | | 2 | | 第四章 |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 | | 3 | | 第五章 | 关联交易的审批机关 | | 4 | | 第六章 |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 | 5 | | 第七章 |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 | 7 | | 第八章 | 附则 | 10 | |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
冠中生态(3009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10]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0] 投票权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候选人提出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名单[22]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2]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2] 主持情况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6]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16] 表决回避 - 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21]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冠中生态(30094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 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候选人之外,满足以下条件的主体可自公司发出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后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新任董事候选人提案: 1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东会的决议,可以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 ...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秘书的提名、选聘和更换 1 | | 第四章 |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2 | | 第五章 | 其他事项 3 | | 第六章 | 附 则 4 |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兼任。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 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参加该所组织的董 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青岛 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 ...
冠中生态(3009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4]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的事务所可不再重复选聘[10]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等[11] 任期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信息披露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3] 监督关注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过程和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违规造成后果按规定处理[17] - 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情形保持关注[18] 改聘情形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需提前书面告知审计委员会,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3]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及时备案报告等严重行为公司应改聘[19]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23]
冠中生态(30094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3.0118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03.0118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东信息 - 公司设立时4名发起人认购529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9] -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4.5%,许剑平持股15.5%,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3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7][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6] -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公司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0]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51] 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73]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74]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9:1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3][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9]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3]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电子通信方式[14] - 表决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8]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19] 提案审议与通过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 单笔5000万以上、1亿以下银行信贷由董事会审议[23]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达一定比例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23][24] - 与关联方交易达一定金额由董事会审议[24] - 超权限上限提请股东会,不足下限授权董事长,担保除外[25][26] 利润分配与提案处理 - 原则上依审计财报分配利润,半年度、季度分红可不审计[27] - 提案未通过,无重大变化一月内不再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29] 其他事项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8]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和解释[39] - 未规定事项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以章程为准[39] - 公司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0日[40]
冠中生态(300948)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23 19:15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 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高军 先生、张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