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3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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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3
人员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0]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高管[8]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由总经理审批[1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等多项指标低于一定比例或金额由总经理审批[13]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解决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降低决策风险[19] - 会议一般提前一天通知参加人员[20] - 需议定事项至少提前一天提交总经理办公室[20] 报告与考核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3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24] - 公司经营管理层考核指标包括产值等[27] - 总经理完成年度目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27] 违规处理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所得归公司,造成损害赔偿,犯罪追究刑责[17] 会议职责 - 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为高管等,由总经理主持[21] -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经营计划等事宜[23] - 总经理应随时报告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24]
嘉亨家化(3009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嘉亨家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3]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条[8] 管理工作相关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9]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11] - 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12] 档案与信息披露 - 工作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7]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7]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7] 信息发布与沟通 - 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并经审批发布[18] - 可通过多种方式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21]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30] 调研与平台交流 - 接受调研时妥善开展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8]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信息[3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6] - 与其他规定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等规定[36]
嘉亨家化(3009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7:03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 部门、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 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 ...
嘉亨家化(3009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3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此项职责,公司证券事务部 作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的日常办事机 ...
嘉亨家化(3009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3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 投资审批权限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12] - 控股子公司300万元以上投资事项需向总经理报告并审批[13] 投资协议规定 - 投资协议草案经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15] - 重大投资协议必要时应经律师事务所审阅或出具法律意见书[15] 投资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完毕30日内报告运作情况[17] - 相关职能部门跟进、监督、管理并报告总经理及董事会[19] 违约处理 - 发现违约行为及时沟通并报告总经理[19] 审计监督 - 审计监督部门检查资金、项目进展等情况[19] 控股子公司管理 - 确保选任控股子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监事等[19]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21] - 每月10日前报送月度财务和管理报告[21] - 可委托审计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21] 违规处罚 - 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给予责任人处分[23] - 擅自签订协议造成损失责任人赔偿[23]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5]
嘉亨家化(3009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3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 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 的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分 ...
嘉亨家化(3009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3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法规范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嘉亨 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控制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执行本制度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 ...
嘉亨家化(300955)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3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 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嘉 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 ...
嘉亨家化(3009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3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
嘉亨家化(3009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3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 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 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 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