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30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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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3009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23 15:51
总则 - 制定制度目的是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价值 [2] - 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出现违规情形 [2] - 工作目的是加强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形成企业文化、实现价值最大化和增加信息透明度 [2] - 工作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3] 工作内容和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 [4]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等多方面信息 [4] - 沟通方式有公告、说明会、股东会等多种,应利用网络提高效率 [5] - 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 [5]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责任,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5] - 设立联系电话等,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 [6] - 可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及时公示和更新信息 [6]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6]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会前充分沟通征询意见 [6]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 [6] - 存在特定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8] - 参与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等,持续督导期可邀请保荐代表人等 [8]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 [8] 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 [9] - 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和对公司及行业的了解 [9] - 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 [10] - 其他职能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工作 [10]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10] - 不得在活动中出现违规情形,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11]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平等对待投资者,避免选择性披露 [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证券部具体执行 [12] -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大股东等 [12]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 [12] - 活动中不得发布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回答问题应真实准确 [12] - 可安排现场参观,合理安排避免获取内幕信息 [13] - 特定对象参观需申请预约,接待时合理安排并记录 [13]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定期报告中披露情况 [13] - 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 [13]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14] - 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 [14] - 核查特定对象研究报告等文件,发现问题要求改正或公告说明 [14] - 发现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立即公告报告,要求特定对象不得泄漏买卖 [15] - 平等向投资者提供已披露信息资料 [15]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 [15]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股东充分沟通 [15] - 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客观答复问题 [15] - 关注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16] - 违反制度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16]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1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7]
金沃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8-23 15:51
内幕信息管理 - 制度适用于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4]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4] 重大事件界定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事件[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债券交易影响事件[1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重大债券交易影响事件[12]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债券交易影响事件[12]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13] 报备与自查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5] - 进行收购等重大事项时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5]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5] 档案保存与检查 - 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10年[21] - 董事会秘书每年检查一次知情人交易情况[19]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20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5]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5]
金沃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8-23 15:5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4] 任职与解聘 - 受处罚或批评者不能担任[7] - 原任离职三月内聘新秘书[9] - 连续三月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9]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制订相关制度[13] - 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15] - 接受多方指导考核[17]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0]
金沃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8-23 15:51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3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3.1亿元,净额3.0284924529亿元[2] 资金投入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投入25071.94万元,未投入余额5591.06万元[4] 项目投资 - 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承诺投资20412.00万元,已投入16219.22万元,进度79.46%[5][6] - 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962.00万元,已投入1226.72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7626.00万元,已全额投入[6] 项目延期 - “高速锻件智能制造”和“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5年4月30日[2][5][7] - 2024年8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项目延期议案[2][9] - 保荐人对项目延期无异议[10][11]
金沃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3 15:5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上市一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和减持[7][8] - 董监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12] -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0][1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新增股份规定 - 董监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0][13] - 上市满一年后,董监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2] -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3] 减持披露要求 - 董监高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10][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二日内报告公告[19] 信息申报与交易规则 - 董监高应在规定6个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6] - 董监高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应在买卖前三日提交问询函[16]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二日内报告公司并由公司公告[19] - 董监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1][30] - 违规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责任[30] - 违规买卖董事会秘书应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3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4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
金沃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08-23 15:51
资金占用定义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 资金管理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公司资金[6]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6] 监督与责任 - 注册会计师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7] - 董事会负责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10] - 董事长为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1] 违规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披露信息[12] - 违规占用资金,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究责任[15] 制度相关 -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18] - 制度修改、解释权属于董事会[18]
金沃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3 15:51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公司于2024年8月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5] - 委员半数以上应为独立董事[5] 会议规则 - 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5天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会议[10] - 同意后5日内召集会议,会前3日通知委员信息[10] - 会议需一半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委员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11]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金沃股份: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3 15:49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4] - 设三名委员,含一名主任委员[5] - 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9]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5天内反馈[9] - 同意后5日内召集临时会议[9] - 会前3日通知委员信息[9] - 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3]
金沃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8-23 15:4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方[8,10] 关联交易审议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非担保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6]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7] - 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外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9] 关联交易计算 - “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按发生额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21]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对应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或双方协商确定[20] 豁免审议情况 - 参与公开招标、获赠资产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23]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8] 披露与监督 - 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在会前披露关联关系,主持人表决或投票前提醒回避[29] - 关联董事或股东未披露或回避表决,不影响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时决议有效,影响则无效需重新表决[30]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金沃股份: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2024-08-23 15:49
审批标准 - 单次或累计金额达或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须董事会审批[8] - 单次或累计金额达或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审批[8] 报告与审计 - 财务部应于月度终了15个工作日内出具损益报告[12] - 内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审计远期结售汇交易情况[13] - 业务亏损或潜亏达一定标准,财务部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17] 文件保管 - 外汇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至少15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