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30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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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含)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 ...
蕾奥规划(3009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及时报送,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 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应当在当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严 ...
蕾奥规划(3009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境内外直属分支机构、境 内外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 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五条 内部 ...
蕾奥规划(3009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 ...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融资委员会审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 投资、融资事项,达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规定的股东会或 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应先经投融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至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投融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人。 第五条 投融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含)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投融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投融资委员会 工作,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投融资决策机制,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资决策行为,保障投融资决策合法化、科学 化、专业化、高效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
蕾奥规划(300989) - 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 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公司对 子公司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审批,公司财务部监督子公司融资及相应资金使用情况。 子公司财务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实施本企业的融资事项,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检查和 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 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 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长期或短期借款、 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 第四条 ...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份变动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本制度第 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管理。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 ...
蕾奥规划(3009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券、 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 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 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3、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 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有关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 设董事长1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不超过2名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 ...
蕾奥规划(3009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 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