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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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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1 21:48
合规情况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3次[3] 整改要求 - 2023年12月28日,贵州证监局责令公司2024年1 - 12月每月前3个工作日书面报告情况,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8] - 2024年7月8日,上交所要求公司2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8] - 2024年8月14日,四川证监局要求公司四川分公司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9] 自律措施 - 2025年3月1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公司采取警示自律管理措施[9] 培训情况 - 培训次数为1次,培训日期为2025年3月6日[4]
德迈仕(301007)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21 21:48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375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3756 号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 ...
德迈仕(30100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21:4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内 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监督、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技术层面控制、人力 资源管理、企业文化、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与 仓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等。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迈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德迈仕《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德 欣精密制造有 ...
德迈仕(30100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
2025-04-21 21:4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340,000股,并于 2021年6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及"保荐机构")作为大连 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迈仕"、"公司"、"上市公司" 及"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华创证券的持续督导期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 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保荐总结报告 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 ...
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21:44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等要求,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杨波先生、周颖女士、魏兆成先生、孙小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波先生、周颖女士、魏兆成先生、孙小雲女士在公司的履 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中对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21:44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波先生、周颖女士、魏兆成先生、孙小雲女士在公司的履 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中对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等要求,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杨波先生、周颖女士、魏兆成先生、孙小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德迈仕(30100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波)
2025-04-21 21:44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波,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根据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波,196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83年9月 ...
德迈仕(30100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兆成)
2025-04-21 21:44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兆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定期了解检查公司 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 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努 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魏兆成,2003 年 7 月毕业于江苏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学 士学位;2011 年 ...
德迈仕(30100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小雲)
2025-04-21 21:44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4] - 独立董事任职相关委员会,2024年参加会议审议多项议案[5] - 2024年独立董事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多项议案[6] 合规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1]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