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可靠股份(301009)
icon
搜索文档
可靠股份(3010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投资者关系工作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九方面[9] - 公司应在互动易等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答复问题[10]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0]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并保证畅通[12] 活动安排 - 公司在定期报告结束后等时候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3]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3]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14] 中小投资者权益 - 公司为中小投资者参与一对一沟通活动创造机会,需在网站公布相关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1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董事、高管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再融资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6] 人员管理 - 公司需对董事、高管及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6]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承办落实[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17] - 董事会秘书需关注媒体信息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7] 工作职责与素质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职责[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19] 外部协助与内部培训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投资者关系工作[19] - 公司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培训[19]
可靠股份(3010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1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14] - 单独/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认定临时提案不合规,2日内公告内容并说明依据及合规性,聘请律所出具意见书并公告[17] 会议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22] - 发言人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五分钟,经同意可延长,针对同一议案发言不超两次[26] 表决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2] - 特定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非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 投资者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36]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作为征集人[37] 其他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2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关联事项时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50] - 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5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人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签名[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3] - 股东会各项决议内容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作特别提示[40][41]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43]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废[47]
可靠股份(301009)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人员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议相关安排 - 每年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定期会提前五日、临时会提前三日发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委员履职与记录保存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建议撤换[17]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7] 规则施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21]
可靠股份(30100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实施前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5] - 审计终结后审计小组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5]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5]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15天内向审计委托人提出[1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7] 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1]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8] 审计重点 - 内部审计部将特定事项相关内控完整性等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8]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2] 及时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9][20][21][22]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3] 信息披露审计 - 内部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3][24] 审计档案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27][3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7]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7]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7] 激励与处罚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追究重大问题责任并报告深交所[32]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审计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33] - 拒绝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处罚[33] - 利用职权谋私利的审计人员会被处罚[3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3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可靠股份(30100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资金占用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间资金管理[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资金[7] 管理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10]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10] 责任与处理 - 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5]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6] - 擅自批准占用视为严重违规[16]
可靠股份(301009) -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首次发行6797万股,6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186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186万股,每股面值1元[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账需书面申请[3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5][36] - 董事等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诉讼[39]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4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公司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03]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2] 审计与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0]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4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公司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30%[149]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58][159]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可靠股份(3010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证券部制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等主体[2] - 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5] 披露渠道与原则 - 公司公告文件应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对外披露,加盖董事会公章并向深交所报备[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6] 豁免与保密规定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56] 沟通与调研要求 - 与特定对象沟通时不得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8] - 接受调研机构及个人调研时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披露时间规定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等情况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上市公司发生,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关数据适用规定[11] 财务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9][20] 定期报告相关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9]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3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并提交材料[31] 股东权益变动披露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3日内报告并公告[30] - 投资者持股达5%后,比例每增减5%,应报告并公告,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31] - 投资者持股达5%后,比例每增减1%,次日通知公司并发布提示性公告[31]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2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28]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28]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对超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4] 征集与配合 - 征集股东权利的主体需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配合[35] 其他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相关信息[36]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8]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特定净利润为负值时需进行业绩预告[38] 报告程序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议、高管确认、董事长签发等程序后报交易所审核公告[41][42]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有特定程序[44]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需经多部门配合及审核程序,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45] 子公司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应在两日内报公司证券部[47] 信息更正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48]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0] - 董事和董事会应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51] 人员信息报送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5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5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3]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4] 违规赔偿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应承担赔偿责任[6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64]
可靠股份(301009)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舆情制度 - 制度于2025年12月制定[1] - 舆情分重大与一般舆情[4]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监测和采集[7] 处理流程 - 知悉舆情先报董事会办公室,再报董事会秘书[11]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秘书甄别后相关部门处置[12] - 重大舆情工作组视情况决策部署控制传播范围[11] 生效与责任 - 未执行制度造成损失人员将受处分担责[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可靠股份(3010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12] 关联交易审批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17]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须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 与关联法人发生超3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有权批准[1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董事会有权批准[18] - 未达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或其授权总经理审批[18] 关联交易披露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6]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规定执行[2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30][31] - 首次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超预计需重新履行[25] - 与关联方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17][21][22] - 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特定事项按发生额累计计算[26][27] - 与关联方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27]
可靠股份(30100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任期规定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办公设置 - 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部,审计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5]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委员会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1]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2]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监督指导,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14]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可提出解任建议[10]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8]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0]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1]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应建议董事会撤换[21]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22]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董事会应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过去一年工作内容[22]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3] 规则说明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