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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股份(3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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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股份(301009) -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首次发行6797万股,6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186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186万股,每股面值1元[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账需书面申请[3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5][36] - 董事等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诉讼[39]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4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公司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03]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2] 审计与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0]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4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公司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30%[149]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58][159]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可靠股份(3010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证券部制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等主体[2] - 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5] 披露渠道与原则 - 公司公告文件应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对外披露,加盖董事会公章并向深交所报备[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6] 豁免与保密规定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56] 沟通与调研要求 - 与特定对象沟通时不得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8] - 接受调研机构及个人调研时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披露时间规定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等情况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上市公司发生,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关数据适用规定[11] 财务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9][20] 定期报告相关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9]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3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并提交材料[31] 股东权益变动披露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3日内报告并公告[30] - 投资者持股达5%后,比例每增减5%,应报告并公告,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31] - 投资者持股达5%后,比例每增减1%,次日通知公司并发布提示性公告[31]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2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28]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28]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对超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4] 征集与配合 - 征集股东权利的主体需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配合[35] 其他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相关信息[36]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8]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特定净利润为负值时需进行业绩预告[38] 报告程序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议、高管确认、董事长签发等程序后报交易所审核公告[41][42]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有特定程序[44]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需经多部门配合及审核程序,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45] 子公司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应在两日内报公司证券部[47] 信息更正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48]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0] - 董事和董事会应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51] 人员信息报送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5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5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3]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4] 违规赔偿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应承担赔偿责任[6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64]
可靠股份(301009)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舆情制度 - 制度于2025年12月制定[1] - 舆情分重大与一般舆情[4]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监测和采集[7] 处理流程 - 知悉舆情先报董事会办公室,再报董事会秘书[11]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秘书甄别后相关部门处置[12] - 重大舆情工作组视情况决策部署控制传播范围[11] 生效与责任 - 未执行制度造成损失人员将受处分担责[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可靠股份(3010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12] 关联交易审批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17]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须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 与关联法人发生超3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有权批准[1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董事会有权批准[18] - 未达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或其授权总经理审批[18] 关联交易披露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6]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规定执行[2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30][31] - 首次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超预计需重新履行[25] - 与关联方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17][21][22] - 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特定事项按发生额累计计算[26][27] - 与关联方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27]
可靠股份(30100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任期规定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办公设置 - 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部,审计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5]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委员会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1]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2]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监督指导,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14]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可提出解任建议[10]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8]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0]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1]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应建议董事会撤换[21]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22]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董事会应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过去一年工作内容[22]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3] 规则说明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可靠股份(30100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可采用传真等方式通知,二日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9] 薪酬方案决策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披露,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11]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15]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
可靠股份(301009)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定期会提前五日、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2]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董事会撤换[1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5] 职责与建议 - 负责研究并提董事和总经理人选、标准和程序建议[7]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7]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 董事会应尊重关于董事候选人及总经理人选提名建议[7]
可靠股份(301009)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 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应当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 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 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 ...
可靠股份(3010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 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 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 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 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 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 ...
可靠股份(3010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7:01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可 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杭州 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1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