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3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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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301011)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0-28 21:12
募资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6,137,959股,发行价24.21元/股,募资总额148,599,987.39元,净额145,453,760.98元[1] - 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拟投入募资10,6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4,200.00万元[4][5]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6,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8] - 闲置募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质押[7] 决策流程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闲置募资现金管理议案[18][19] 风险与监督 - 现金管理有收益未达预期、操作和监控风险[13][14] - 公司遵守审慎原则,多部门监督,保荐机构无异议[15][16][21]
华立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668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20:5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7.42亿元,同比下降1.3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688万元,同比下降3.9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6元,同比下降2.13%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2亿元 [2] 行业市场环境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科技主线被提及为重塑市场的关键因素 [2]
华立科技: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20:51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的营业收入100.0%来源于动漫文化游艺行业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收盘价为27.1元,总市值为42亿元 [1]
华立科技(30101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资助适用范围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部分情况除外[3] 资助限制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及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5][8] 控股子公司资助规定 -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关联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否则需股东会审议[6] 审议流程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8] - 单笔或连续十二月累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8]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资助事项要评估被资助对象多方面情况并披露相关信息[8] - 董事要对资助合规性等作审慎判断,关注其他股东资助情况[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资助事项发表意见[9] 披露内容 - 披露资助事项应公告资助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等内容[12] - 需披露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情况[13] - 需披露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3] 后续处理 - 资助约定期限届满后继续提供资助视同新事项,需重新审议[10]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4] 执行流程 - 对外提供资助前,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内审部审核评估[16]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7] - 财务部办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手续[19] 监督管理 - 财务部对资助对象跟踪监督,出现问题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19] - 内审部对财务资助事项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20]
华立科技(30101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6]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4]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处理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7] 相关文件 - 制度涉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20] - 存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23]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24]
华立科技(3010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其他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关注[16] 信息报告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19] - 报告人需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进展,在特定情形下及时报告[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应包含多方面内容[21]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各部门、下属控股子公司联络人负责收集资料并经第一责任人审阅后送达证券部[21]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报告信息详细情况[22] -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报告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2] 信息保密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需保密并通过公司披露[24]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追究责任[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32]
华立科技(3010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均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8]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发展4个专门委员会[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2次[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0]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且董事无异议时不受此限[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董事要求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9]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9]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有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投赞成票;对外担保除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形成决议须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还须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无关联关系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股东可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5] - 公司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 - 时间为2025年10月[44] - 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2]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华立科技(3010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8] 内幕信息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其交易[11][12] - 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重大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做好登记[16][18] 责任主体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19] 档案报送时间 - 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9] - 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备忘录[21] 重组事项档案要求 - 首次披露重组报送档案,有变化需补充提交[24] 其他规定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24]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26]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和解释[31]
华立科技(301011)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交易原则 - 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投机,不使用募集资金[3][4] - 套期保值业务含多种类型[6] - 交易遵守规定,与资产结构适应,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8][9] 审议规则 - 满足特定金额条件或从事非套期保值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交易进行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不超12个月[11] - 与关联人期货和衍生品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公告[11] 责任分工 - 经营管理层等为相关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13] - 财务总监在交易有进展或变化时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等,跟踪价格和风险,评估套期保值效果[13][14] - 内审部审计监督交易项目,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资金和交易[14][15] 信息披露 - 交易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披露交易情况[17] - 董事会跟踪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重大风险或损失临时公告披露[17] - 拟开展交易披露目的等信息并风险提示[17] -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交易明确相关内容并说明效果[17] - 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规定金额及时披露[18]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重新评估有效性并披露[19] - 定期报告结合被套期项目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19] 其他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华立科技(3010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