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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3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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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3010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21:14
董事会会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6名董事均参与表决[2] 人员提名 - 提名苏本立、Ota Toshihiro、苏永益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5][6][7] - 提名刘善敏、王智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9][10][11]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由146,692,000股变更为153,153,159股,注册资本由146,692,000元变更为153,153,159元[13] 制度修订 -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15][16][17][18][19][20][21][22][23][24] - 对《内部审计制度》等十五项制度进行修订,各子议案表决均为6票同意[25][26][28][29] 报告审议 - 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表决6票同意[42][43] 资金管理 - 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44] 股权激励 - 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对应行权比例系数为0.60[47] - 同意注销3200份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48]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50]
华立科技(3010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10-28 21:13
激励计划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分在“85>S≥70”[2] - 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为0.60[2] - 2名人员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00份[2] 公司决策 - 公司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
华立科技(301011)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10-28 21:13
激励计划授予 - 2024年以15.11元/份和9.07元/股向不超98名对象授予450.00万份股票期权及95.80万股限制性股票[2] - 2024年9月23日首次授予,向40名对象授361.00万份股票期权,向51名对象授80.80万股限制性股票[8] - 2025年8月8日预留授予,向15名对象授89.00万份股票期权,向6名对象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10] 行权与归属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分三个行权期,比例分别为40%、40%、20%;预留授予分两个行权期,比例均为50%[4][6] - 2025年8月确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144.08万份股票期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32.32万股限制性股票[11] 价格调整 - 2025年8月调整行权和授予价格,股票期权从15.11元/份调为14.91元/份,限制性股票从9.07元/股调为8.87元/股[10] 期权注销 - 2025年10月决定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对象第一个行权期3200份股票期权[2][12] - 公司将注销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3200份股票期权[13][15][18] 其他情况 - 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属“85>S≥70”范围,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为0.60[15][18] - 本次注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16] - 可行权日前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股份支付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对应期间成本费用[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注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规定,无损害利益情形,同意注销[19]
华立科技(301011)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0-28 21:12
募资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6,137,959股,发行价24.21元/股,募资总额148,599,987.39元,净额145,453,760.98元[1] - 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拟投入募资10,6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4,200.00万元[4][5]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6,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8] - 闲置募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质押[7] 决策流程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闲置募资现金管理议案[18][19] 风险与监督 - 现金管理有收益未达预期、操作和监控风险[13][14] - 公司遵守审慎原则,多部门监督,保荐机构无异议[15][16][21]
华立科技(301011)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8 21:12
激励计划相关会议 - 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 - 2025年10月24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7]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7]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3200份股票期权不满足条件被注销[11] - 激励对象考核分四等级,对应行权比例系数为1.00、0.80、0.60、0.00[9] 后续工作 - 公司尚需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12]
华立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668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20:5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7.42亿元,同比下降1.3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688万元,同比下降3.9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6元,同比下降2.13%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2亿元 [2] 行业市场环境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科技主线被提及为重塑市场的关键因素 [2]
华立科技: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20:51
截至发稿,华立科技市值为42亿元。 2024年1至12月份,华立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动漫文化游艺行业占比100.0%。 每经AI快讯,华立科技(SZ 301011,收盘价:27.1元)10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第二十 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八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文件。 每经头条(nbdtoutiao)——A股突破4000点!十年沉寂终迎爆发,科技主线重塑市场,"慢牛"新格局开 启! (记者 王晓波) ...
华立科技(30101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资助适用范围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部分情况除外[3] 资助限制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及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5][8] 控股子公司资助规定 -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关联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否则需股东会审议[6] 审议流程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8] - 单笔或连续十二月累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8]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资助事项要评估被资助对象多方面情况并披露相关信息[8] - 董事要对资助合规性等作审慎判断,关注其他股东资助情况[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资助事项发表意见[9] 披露内容 - 披露资助事项应公告资助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等内容[12] - 需披露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情况[13] - 需披露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3] 后续处理 - 资助约定期限届满后继续提供资助视同新事项,需重新审议[10]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4] 执行流程 - 对外提供资助前,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内审部审核评估[16]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7] - 财务部办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手续[19] 监督管理 - 财务部对资助对象跟踪监督,出现问题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19] - 内审部对财务资助事项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20]
华立科技(30101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6]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4]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处理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7] 相关文件 - 制度涉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20] - 存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23]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24]
华立科技(3010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 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人,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