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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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5 15:58
报告披露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16:00至17:00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 - 业绩说明会将通过“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参与[2]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业绩说明会问题[3] - 出席业绩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宜潘等[3]
利和兴(301013)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00:43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5月17日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4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 - 2024年5月15日以6.55元/股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6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 限制性股票作废 - 2024年拟作废153.80万股,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6] - 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作废164.12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 - 因离职和营收未达标合计作废164.12万股[10][11][13] 剩余未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127人,剩余136.58万股未归属[11]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不变,剩余30.5万股未归属[11] 相关意见 - 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事项[13] - 律所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15] 备查文件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1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16] - 律所法律意见书[16]
利和兴(3010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00:43
发行概况 - 拟以简易程序向不超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2][3]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80%[4] 转让限制 - 普通发行对象认购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4] 其他要点 - 授权发行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滚存未分配利润新老股东按比例共享[5][8] - 发行议案已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需经多环节审核,存在不确定性[13][14]
利和兴(30101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5 00:14
业绩总结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4日审核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3] 资金数据 - 2024年所有关联方期初往来资金总计34359.65万元[14] - 2024年关联方往来累计发生金额总计19873.84万元[14] - 2024年关联方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11429.63万元[14] - 2024年关联方期末往来资金总计42803.86万元[14]
利和兴(301013)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00:14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深圳市利和兴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利和兴)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1(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 ...
利和兴(30101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5 00:14
审计相关 - 审计利和兴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9] 财务内控 - 利和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7]
利和兴(30101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5 00:14
公司基本信息 - 利和兴证券代码为301013,注册资本为233,743,056元[6] - 2021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6] 募投项目调整 - 2021年7月9日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9] - 2021年10月调整“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使用面积并延期两项目[9] - 2023年4月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等[10][11] - 2024年8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延期[11] 其他事项 - 2023年12月29日因内部控制不规范收到责令改正决定[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持续督导期届满[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使用完,保荐机构继续督导[17]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和募资使用合规[15][16] - 民生证券为公司上市做保荐,代表人为汤泽骏、陈思捷[20][24] - 民生证券法定代表人为顾伟[24]
利和兴(30101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5 00:14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57,700.97万元,归属净利润708.02万元[3] - 2024年经营业务收入较往年同期增长22.81%[3] 其他 - 保荐机构查询募集资金专户12次[2] - 保荐机构列席三会各1次[2]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1次并报送报告[2] - 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10次[3] - 保荐机构于2024年12月24日培训公司1次[4] - 公司2024年1月26日披露整改报告[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承诺已履行[6] - 报告期无重大事项需报告[7]
利和兴(301013)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5-04-25 00:1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38,957,176股,每股发行价8.72元,募集资金总额339,706,574.72元,净额280,735,155.19元[11] - 2021年6月23日,民生证券汇入305,065,065.29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74,695,407.72元,含置换自筹资金141,239,146.78元[12] - 202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5,518,521.10元[1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186,811.40元[12] 项目投入与效益 - 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36340.14万元,累计投入7704.02万元,投入进度100%,2023年4月达预定状态,本年度效益839.39万元[2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9802.0万元,本年度投入1551.85万元,累计投入971.4万元,投入进度33.91%,预计2023年10月达预定状态[23] 资金管理与使用 - 2022年6月、10月及2024年4月,公司注销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4] - 2021年7月9日,公司决议同意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和支付的费用合计14642.80万元[25] - 2024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使用额度不超过16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26]
利和兴(30101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00:14
财务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00%[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00.00%[3] 决策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公司治理 - 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5]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等四个专门委员会[5] 制度建设 - 制定统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分公司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6] - 制定多项人力资源相关制度提升管理效能[13] - 制定采购、销售等多项业务管理制度[20][22] - 制定固定资产、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23][25] - 制定内部会计控制等制度确保会计凭证与记录准确[26] - 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实施有效内控[35] - 制定关联交易等管理制度控制风险[38] 信息管理 - 建立OA、ERP等信息管理系统并制定信息安全制度[16][17] - 收集内外部信息并明确收集方式[18] 审计监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控全面管控及监督评价[7] - 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进行审计检查[10] 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营收设定认定标准[42][43]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错报金额设定认定标准[47] 内控情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发现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50] - 针对一般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50]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2]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结论因素[53] - 公司内控体系完整性等方面无重大缺陷[53]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控体系符合要求[55] - 内控自评报告基本反映内控建设及运行情况[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