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义翘神州(301047)
icon
搜索文档
义翘神州(30104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8 20:47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连续12个月累计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6]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占比10%以上且金额达标,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占比50%以上且金额达标,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6]
义翘神州(301047) - 公司章程
2025-11-18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7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636742元,经营期限50年,股份总数121636742股[7][13] 股东信息 -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2240%[13] - QM92 Limited持股比例6.1596%[13] - 天津义翘安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股比例5.0000%[13] - 谢良志持股比例2.8292%[13] - 苏州工业园区启华二期投资中心持股比例4.1064%[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9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1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16]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7]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22]
义翘神州(30104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8 20:47
审计委员会与内审部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工作汇报频率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内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5] 报告与审议流程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5] 检查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9] - 内审部审计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9] 审计内容 - 内审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22] - 内审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23] - 内审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关联人名单、审批程序等内容[24] - 内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25] 奖惩与制度管理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8] - 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提请处理[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30] - 制度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执行[3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特殊情况处理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义翘神州(3010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8 20:4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目的是促进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3]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沟通与管理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 通过多渠道开展工作,设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5][7] - 在官网设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年报披露后开说明会[8][9] 责任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公司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11][13] - 制度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5]
义翘神州(30104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8 2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候选人工作经历需达5年以上[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12]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参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5] - 在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2] - 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资料[22] 报告与披露 - 发现特定情形向深交所报告[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费用与制度生效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工作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义翘神州(30104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18 20:4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 300 万元且占净资产 0.5%以上,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 3000 万元且占净资产 5%以上,中介评估审计,股东会审议[15]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1] 关联资助担保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条件及审议[15][16] - 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有特殊规定[16] 其他规定 - 合并报表新增关联人,已签协议交易可免部分程序,新增交易按规披露[6]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具商业实质,价格公允,不得隐瞒关系[8][9]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 审议交易应了解情况,审慎评估,按需聘请中介[17] - “以上”“达到”含本数,“超过”“过半数”不含[19] - 办法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审议生效[19]
义翘神州(3010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8 20:47
离职情形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管离职[2]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选举新一届人员之日自动离职[4] 离职程序 - 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时间因身份而异[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4] 解除职务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职务[5]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聘高管[6] 离职交接 - 离职应与指定负责人交接,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9] 后续义务 - 离职后忠实义务两年内有效,股份转让有限制[11][12]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5]
义翘神州(3010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20:4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1][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向股东发出通知[13][14] 股东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7][1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0] 其他会议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4]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需公证[22][23]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存在特定情况,出席资格无效[23] -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或受托代理人应按规定出示相关证明文件,股东应于开会前入场[22][25][30]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期至少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2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决议规则 - 关联事项形成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形成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3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向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4]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3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9]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38]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39] - 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本公司相关人员及受邀嘉宾、记者等可出席股东会,其他人士不得入场[42] -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发言股东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42] - 发言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然后发表观点[43]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8]
义翘神州(30104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8 20:47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下,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8]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9] 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11]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中“以上”“达到”含本数,“超过”“过半数”不含本数[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4] - 制度与国家日后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4]
义翘神州(30104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瑞茂)
2025-11-18 20:46
独立董事提名 - 郑瑞茂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资格情况 - 郑瑞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获取[7] 任职及持股情况 - 郑瑞茂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21] - 郑瑞茂及直系亲属非公司特定比例股东[22][23] 其他情况 - 郑瑞茂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及相关任职[26][27] - 郑瑞茂担任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