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雷电微力(301050)
icon
搜索文档
雷电微力: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3-01 18:24
人事变动 - 监事会主席王金堂2024年1月31日因个人原因辞职[1] - 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2月29日提名黄庆宇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 候选人信息 - 黄庆宇1994年1月出生,四川大学本科,工学学士[5] - 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制程技术室主任[5] - 截至公告日持有公司股票800股[5]
雷电微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1 18:2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3天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并提建议[7]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由董事会审议生效[9][19]
雷电微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1 18:2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不迟于会前3天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保存 - 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雷电微力: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01 18:24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除《公司章程》外有11项[1][2] 审议安排 - 6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6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信息披露 - 相关制度全文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雷电微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1 18: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4]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14] - 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工作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2月29日生效[19][21]
雷电微力: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3-01 18:2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 委员会调整 - 董事会同意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1] 人员变动 - 公司副总经理廖洁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委员会成员 - 各委员会明确成员及主任委员[1] 委员会特点 - 审计等三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干胜道为会计专业人士[1]
雷电微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01 18:2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3] - 改聘时新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邀请选聘和竞争性谈判需三家以上事务所参加竞聘[6]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10]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8] 续聘与改聘 - 续聘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评价,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1] - 出现五种情况应改聘事务所[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开展[6] - 对选聘监督检查并履行多项职责[16] - 对选聘异常情形保持关注[17]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7] 其他规定 - 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9] - 首次公开发行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不超两年[19] - 公司和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20]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0]
雷电微力: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1 18:24
技术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技术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技术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科技发展、新产品研发等研究提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7] 技术小组职责 - 负责技术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并初审、评审后提提案[9]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委员,资料保存10年[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3] 其他 - 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4] - 本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雷电微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01 18:24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由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六种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2] 股东大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15]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主持[15]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股东大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6]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因故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非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38]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8] - 投资者违反规定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37]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情形除外)[40]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4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2] -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4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4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9]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4]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55]
雷电微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01 18:2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2] 担保审批 - 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出席董事不得少于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任何担保由董事会审批[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任何担保由董事会审批[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由董事会审批[5] - 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由董事会审批[6] - 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由董事会审批[6]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董事会秘书职责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2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召集人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6]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27]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32]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3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41]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4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4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2] 董事会权限与流程 - 董事会应按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53]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54][55]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5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57][5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59]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内容包括届次、时间等多项信息[60] - 与会董事对会议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62]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63]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