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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01 18:2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10]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应60日内补选[14] -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 对可能损害权益事项应发表独立意见[21]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4] - 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放弃表决权[24]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4] - 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6][27] - 应在决议上签字并承担责任[2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资料与信息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32]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31]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并通报运营情况[31] 履职保障 - 公司应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33] - 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其他利益[34]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8][39]
雷电微力: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3-01 18:24
人事变动 - 监事会主席王金堂2024年1月31日因个人原因辞职[1] - 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2月29日提名黄庆宇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 候选人信息 - 黄庆宇1994年1月出生,四川大学本科,工学学士[5] - 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制程技术室主任[5] - 截至公告日持有公司股票800股[5]
雷电微力: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01 18:24
公司架构调整 - 董事会成员由9名调整为7名,独立董事3名不变,非独立董事由6名调整为4名[1][29] - 公司注册资本由17424万元修订为174967506元[3] - 公司股份总数由17424万股修订为174967506股[3] 股票交易规定 - 董事、监事等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有股票买卖收益规定及例外情况[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的期限为30日[3]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应取消;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时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6] -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及股东自行召集时的主持人员规定[6]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报告,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 - 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部分提案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除特定人员和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7]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9]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任期届满前被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和依据[10]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1] - 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职责,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行使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不能正常行使应披露情况和理由[1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5]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5] 董事长与董事会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 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费用公司承担[14] - 董事会违反审批权限或程序审议事项通过决议,应停止执行并报股东大会审议[14]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比例要求[16] - 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中期分红[1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7] - 监事会审议具体方案需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7] - 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提预案需披露原因[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多方面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8] 其他 - 章程修订中“过半”不含本数[18]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1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1日,由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19]
雷电微力: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3-01 18:2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 委员会调整 - 董事会同意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1] 人员变动 - 公司副总经理廖洁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委员会成员 - 各委员会明确成员及主任委员[1] 委员会特点 - 审计等三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干胜道为会计专业人士[1]
雷电微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3-01 18:24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方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除担保),经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6]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决议批准[17]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除担保)、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交易,由董事长决定[18] 关联交易审议 - 应披露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董事不得参与表决[2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20] 关联交易计算 - “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并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0]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外其他关联交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条款[2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保存相关资料[20] - 可在年度股东大会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需重新提请[22]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2] - 参与公开招标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人情况等内容[24] - 控股子公司对外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该制度文件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30]
雷电微力: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1 18:24
技术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技术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技术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科技发展、新产品研发等研究提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7] 技术小组职责 - 负责技术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并初审、评审后提提案[9]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委员,资料保存10年[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3] 其他 - 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4] - 本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雷电微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1 18:2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3天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并提建议[7]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由董事会审议生效[9][19]
雷电微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1 18:2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不迟于会前3天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保存 - 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雷电微力: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4-03-01 18:24
人事变动 - 牛育琴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2] - 2024年2月29日公司同意聘任刘凤娟为董事会秘书、刘潇寒为财务总监[4] 股权情况 - 牛育琴间接持有公司0.2%股份,25万股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作废[2] - 刘凤娟持有公司股票4258股[8] - 刘潇寒未持有公司股票[10]
雷电微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1 18:2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专业会计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