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3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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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15:54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5]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1.5%或≥利润总额5%[14]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资产总额1%≤错报<1.5%或利润总额3%≤错报<5%[14]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1%或<利润总额3%[14]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评价期净损失≥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1%[15]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0.5%≤净损失<1%[17] -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净损失<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0.5%[17]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科学人事管理制度并开展培训[7] -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建立授权批准程序[7] - 公司建立稳定供应商供货渠道和采购付款程序[7] - 公司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9] - 公司构建明确生产管理流程和职责要求[11]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8]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8] - 公司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9]
雷电微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雷电微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6 号),成都雷电微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 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雷电微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7:14
回购方案 - 2023年11月6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资金1.5 - 3亿元,价格不超80元/股,期限6个月[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3月29日,累计回购348.17万股,占总股本1.9899%[2] - 最高成交价61.22元/股,最低39.30元/股[2] - 成交总金额1.7826650506亿元(不含交易费用)[2]
雷电微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18 11:4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3月20日15:3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14日[4] - 会议地点在成都市双流区湖畔路西段718号成都西博城美瑞酒店15楼[4] 议案相关 - 议案1及议案2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6] - 提案包括《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等[21]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9:30 - 11:30、14:00 - 17:00[8]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050,投票简称为雷电投票[14]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15 - 9:25等时段[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15 - 15:00[18] 其他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参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21] - 股东大会登记表需填股东等信息,拟发言需表明意向及要点[24]
雷电微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4 16:24
回购方案 - 2023年11月6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资金1.5 - 3亿元,价格不超80元/股,期限6个月[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2月29日,累计回购348.17万股,占总股本1.9899%[2] - 最高成交价61.22元/股,最低39.30元/股[2] - 成交总金额1.7826650506亿元(不含交易费用)[2]
雷电微力: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3-01 18:28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4-007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桂峻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桂峻先生召集,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并一致同意, 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 会人数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 率,公司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7 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变,仍为 3 名,非独立董事由 6 名调整为 4 名。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有关董事会成员 ...
雷电微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1 18: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4]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14] - 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工作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2月29日生效[19][21]
雷电微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01 18:2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20日召开[1] - 现场会议时间为3月20日下午15:30,会期半天[1] - 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20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至15:00[1][20][21]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3月14日[3] - 议案1及议案2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6] - 会议登记时间为3月15日9:30 - 11:30、14:00 - 17:00[8] - 会议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050,投票简称为雷电投票[17] 其他事项 - 公告发布时间为3月2日[16] - 股东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22] - 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24] - 股东大会提案包括《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等[24]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会议结束[25] - 股东大会登记表需填股东信息[28] - 参会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件或自制均有效[28]
雷电微力: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01 18:24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除《公司章程》外有11项[1][2] 审议安排 - 6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6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信息披露 - 相关制度全文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雷电微力:公司章程
2024-03-01 18: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42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4,967,506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4,967,50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邓洁茹持股1877.8159万股,持股比例25.87%[18] - 陈发树持股869.9538万股,持股比例11.98%[18] - 重庆宜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04.1133万股,持股比例8.32%[18] 资本变动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2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程序办理[22]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法董事、监事提起诉讼[34] 重大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18] 高管任期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为1/3[15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出现特定情况应在5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1] 财报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6][1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2]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7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76]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3][184][18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