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30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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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30106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2025-05-16 18:5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致: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显盈科技")的委托,担任显盈科技本 次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的专 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 作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显盈科技(30106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5-05-16 18:5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2025 年 5 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深 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 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保荐书中所使用的词语释义与《深圳市显盈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 目 录 2 | | --- | --- | | 第一节 | 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3 | | |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7 | | |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 ...
显盈科技(301067) -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5-16 18:58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ullink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红湖东路西侧嘉达工 业园 7 栋厂房 601(6-7 层)) 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 楷体(加粗) | 本回复报告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2-1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5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 和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对《审 ...
显盈科技(301067)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6 18:58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 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披露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特此公告。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显盈科技(301067) - 301067显盈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15
2025-05-15 18:18
分红与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在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关注后续公告 [2] 海外业务布局 - 已在越南设立生产基地,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搭建市场业务平台,现阶段以越南为中心构建海外生产制造基地 [3] 股份回购 - 前期股份回购方案于2025年2月7日实施完毕,已回购股份89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57%,暂无新的股份回购计划 [4] 未来战略重点 - 成为全球卓越的3C周边配件解决方案提供商,推进信号转换类产品主控方案国产化替代,布局AI和VR相关应用产品,加强电源类大功率产品研发与销售,扩大模具及精密结构件在低空经济领域应用,拓展卫星通信芯片代理及模组业务,推动越南子公司产能全球化布局,强化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 [5] 研发投入 - 集中在Type - C接口信号转换拓展产品集成化、高速数据传输、无源远距离低损耗视频传输、无线充电技术及AI智能充电系统等领域,增强市场竞争力 [5] 营收与利润情况 - 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因电源适配器类产品线业务增长;净利润较2023年下降,原因包括外销业务占比下降、产品调价及结构变动致毛利率下降,管理成本上升,研发等费用增加 [7][10] 应收账款与存货风险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维持在1.5亿元 - 2.4亿元区间,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区间为13% - 18%,主要客户实力强、信誉好,通过购买出口信用保险防范风险,无法及时收回风险较小 [8] 目标市场 - 持续优化主营业务格局,积极探索3C周边新品研发和周边领域延伸 [9] 市值管理 - 2024年实施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份回购,未来以提升经营质量为核心,推动公司价值与资本市场表现良性互动 [11][12] 股权激励计划 - 前期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来会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推出相关计划,关注后续公告 [12] 可转债进度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处于第三轮审核问询阶段,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和证监会同意注册 [12] 应对宏观经济波动 -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政策动态,灵活调整市场竞争和经营管理策略,优化制造分工和市场布局,降低不利影响 [12]
显盈科技(301067) - 天健审〔2025〕7-610号-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02:44
目 录 | | |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3—6 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7-610 号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第1页 共6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显盈科技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0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 ...
显盈科技(30106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2: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在审),承接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显盈科技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显盈科技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 ...
显盈科技(301067) - 天健审〔2025〕7-612号-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9 02:44
目 录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1 页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2—15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612 号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显盈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显盈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显盈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
显盈科技(30106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之核查意见
2025-04-29 02: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之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在审),承接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显盈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 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1]920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
显盈科技(30106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9 01: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在审),承接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显盈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 | 法定代表人 | 冉云 | | 保荐代表人 | 陈海玲、陈坚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28-86690159 |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