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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30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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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301072) -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指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分)公司。 第一条 目的 第二章 职责范围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人力资源部、内审部、各职能部门 构成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内部控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 体制,采取内部控制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和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如下: 为规范和加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及监督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特制定内 部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其内部控制职责如下: 第六条 总经理 ...
中捷精工(30107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修订)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无锡市中捷减震器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无锡市数据局登 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5704071771A。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26.37 万股,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邮政编码:21419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045,985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 ...
中捷精工(3010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
中捷精工(30107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 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视同上市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公司 参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当遵循审慎开展、依法合规、科学决策、防 ...
中捷精工(30107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业 务规则以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
中捷精工(30107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 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忠 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经营运作 ...
中捷精工(301072)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江苏中捷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 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的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根据《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确定。 第 ...
中捷精工(30107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业务规则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
中捷精工(3010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凡需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后报请董 事长审核,以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1 (五)过半数独 ...
中捷精工(30107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 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