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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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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3011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2 15:4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七项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7] 审议事项 - 五项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7][8] 监督职责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9]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有五方面职责,如评估独立性[10] - 指导和监督公司审计部工作有六项主要职责,如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9][10] 检查与报告 - 督导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两类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0] - 根据审计部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对年度财务审查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召开[14] 会议通知 - 会议召开前3日向全体委员发通知并提供材料[14]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9]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次日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表决结果等内容[2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腾亚精工(3011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2 15:45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0] - 召开前3日向全体委员发出通知并提供材料[10]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决议规则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14] 薪酬制度审批 - 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或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8] - 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或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8] 决议生效与报送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17] - 决议生效次日应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17] 责任与监督 - 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17] - 决议实施中发现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1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9] - 会议记录应包含决议事项或议案表决结果[18] - 会议档案包括通知、材料、签到册等[20] 保密与解释 - 决议公开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2]
腾亚精工(3011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2 15:4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档案报备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档案和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3]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6] 核查与承诺 - 公司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2] - 报送档案时应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3] 自查与追责 - 公司需在报告和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24] - 发现内幕交易应核实追责并2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24] 其他规定 -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等十类[17]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包括知情人登记等[19] - 公司应控制知情人范围,重大信息专人报送保管[22]
腾亚精工(3011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2 15:45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相应总额10%以上认定为重大[6] - 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更正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认定为重大[6][7] - 监管责令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差错改正认定为重大[7]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认定 - 附注中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认定为重大[7] - 其他年报信息中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事项未披露认定为重大[7] 责任追究 - 年报编制人员担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担领导责任[11]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1][14] - 董事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14] 财务报告更正 - 需更正时董事会指定机构处理并提交审议[13]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腾亚精工(30112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维波)
2025-06-22 15:4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冯维波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与任职情况符合规定[6][7]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9]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0]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1] 声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1]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 - 若被提名人不符资格,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1] 时间信息 - 声明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2]
腾亚精工(30112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兴松)
2025-06-22 15:4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兴松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6][7]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禁止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分[8][9]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10][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1] - 若被提名人不符资格,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1]
腾亚精工(30112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22 15:45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1] - 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及修订《公司章程》[2]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3] 股权结构 - 乐清勇持股47,838,700股,占比33.7468%[6] - 孙德斌持股1,660,120股,占比1.1711%[9] - 徐家林持股3,905,300股,占比2.7549%[10] - 李梦间接持股588,000股,占比0.4148%[12] - 高隘间接持股588,000股,占比0.4148%[13] 人员情况 - 冯维波自2022年7月任独立董事,无持股[16] - 王兴松自2022年7月任独立董事,无持股[17] - 檀国民2023年11月起任副总裁、CFO,无持股[19][20]
腾亚精工(30112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檀国民)
2025-06-22 15:45
独立董事提名 - 檀国民被提名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涉及特定股份持有及股东任职情况[6] - 最近十二个月无禁止任职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7][9]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9][10] 候选人承诺 - 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不实法律责任[11] - 履职遵守规定,有精力履职,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1]
腾亚精工(301125) -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5-06-22 15:45
关联交易额度 - 2025年原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2500万元[2] - 多次增加额度后预计达8600万元[7] - 1 - 5月已发生金额1835.06万元[7] 关联方业绩 - 安徽机器人3月31日资产3545.89万元,净资产 - 23万元[9] - 1 - 3月营收1126.17万元,净利润 - 245.49万元[9] - 腾亚机电3月31日资产1425.85万元,净资产 - 1.31万元[11] - 1 - 3月营收857.56万元,净利润 - 2.31万元[11] 决策情况 - 6月16日会议审议通过增加额度议案[15] - 独立董事认为增加额度合理必要[16] - 保荐机构认为决策程序合规[16]
腾亚精工(301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2 15:45
人员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当日生效并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4] 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其他忠实义务最短1年[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