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3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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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21:45
融资与股份变动 -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3] - 2024年2月5日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4] - 2025年3月1日至8月15日,“天源转债”累计转股27076853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5]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168000股限制性股票[6] - 公司注册资本由647046771元变更为673955624元,股份总数相应变更[6][12][13]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通过[7][9][10]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全篇,重点修订第一条和第五条等条款[11] - 新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8] - 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职权部分表述有调整[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2] - 多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相关主体提议后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22][2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2]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5]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46][47] - 符合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7]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5]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等程序要求[50]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54]
武汉天源(301127)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21:45
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编制单位: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5年初占用资金余 | 2025年半年度占用累计 | 2025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偿还 | 2025年占用资金余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额 |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占用资金的利 | 累计发生额 | 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息(如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武汉天源(3011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人员补选与确定时间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信息披露与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0] 监督与赔偿规定 - 离职董高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10] - 离职董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2]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武汉天源(30112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2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6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32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6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52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56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7 | | | 第一节 | 通知 | 58 | | 第二节 | 公告 | 59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60 |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62 ...
武汉天源(3011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3] 考核与政策制定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制定薪酬政策[6] 薪酬发放规则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按月发,无其他报酬[9] - 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薪,无董事津贴[9] - 高管按岗位和考核制度领薪[9] - 董事兼高管按高管方案定薪[9] - 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酬[9] 薪酬调整与补充 - 特定情形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0] - 经审批可设专项奖惩补充薪酬[13] 薪酬税务处理 - 薪酬为税前,代扣代缴个税[11]
武汉天源(3011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9]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7] 特殊情况转让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2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3]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2日内申报变更信息[13] 权益与报告 - 锁定期间股份收益权等权益不受影响[15] - 董高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6]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报告并处分责任人[19] - 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19] - 严重违规交监管部门处理[19]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
武汉天源(301127)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 ...
武汉天源(3011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7] - 特定人员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提案与通知 - 特定主体有权向公司提提案,部分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1]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1] 表决权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32]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3]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等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3]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3]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表决[35]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提名推荐[3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3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4]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8]
武汉天源(30112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总裁等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共事务管理部,各职能部门配合[6][7]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理原则明确[9][10] - 一般舆情副组长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召集决策[12][13]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致损,公司有权追责[17]
武汉天源(3011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6 21:0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部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