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3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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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8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1名,常务副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3] 任期规定 - 公司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人员聘任 -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常务副总裁等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职责权限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等[8] - 副总裁对总裁负责,协助工作并行使职权[10] 其他规定 - 兼任高管的董事等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裁办公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6]
武汉天源(3011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21:08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报告[17]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9] - 重大变更事项如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报告[20][2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24]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3][4] - 相关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发生应立即通知公司[26] - 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应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8] 内部信息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0] - 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可能信息[31] - 义务人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31]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内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32] - 证券事务中心指定专人整理并保管上报信息[33] 责任与处罚 - 股东、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对外披露直接负责人[38] - 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8]
武汉天源(3011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4][5][6][7]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10]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11] - 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9] 交流与调研要求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需谨慎客观[12][13][14] - 接受调研应妥善安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调研机构及个人需签署含保密等内容的承诺书[17] 分红与说明会规定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8] - 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等说明会[2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1]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3] - 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8] 人员与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中心为职能部门[26] - 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27] - 董事等人员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机密时有义务协助[29]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武汉天源(30112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担保[2] - 可为符合特定条件单位担保,必要时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6] 需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4]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15]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15] 免于审议情形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特定担保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担保后续管理 - 做好被担保方跟踪、检查、监督及文件归档管理[22]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原始资料并定期核对[22]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并分析财务与偿债能力[22] 追偿与风险控制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未还款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2]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汇报情况[23] - 发现被担保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应控制风险[23]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5]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武汉天源(3011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业绩预告条件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7]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22]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6] 信息披露豁免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证据证明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30]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且未公开或泄露,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0] 信息登记与报送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其他事项[31][3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3] 相关情况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0] 责任与监督 - 董事和董事会对公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连带责任[4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42] 其他规定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49]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知情者有保密义务[48] - 股东及相关投资者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公司工作[48] - 定期报告公告前,提供生产经营数据需咨询董事会秘书[48] - 公司要加强与深交所和证监会的信息沟通[48]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对当事人给予处分[50] - 擅自披露信息或滥用程序,对责任人按泄露机密处分[50] - 顾问等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5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4]
武汉天源(3011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相应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3] 特定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特定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审议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8]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20] - 公司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披露规范[3]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15]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5] 关联人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向公司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4] 关联交易审议前置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关联交易实施要点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要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并确定价格[2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26] 利益保护义务 - 董事和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26] - 公司因关联人占用资源受损,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武汉天源(3011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人[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3] - 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 会议变更 - 变更会议信息或增减提案,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4] 委托出席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一人不超两名[17] 会议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27]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27] 其他 - 会议记录含特定内容,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9][3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8]
武汉天源(301127)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 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公 司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 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公司或以子公司的名 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 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 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 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未经授权,子公司 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二章 对外 ...
武汉天源(3011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2025-08-26 21: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 ...
武汉天源(30112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或持股 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会议管理 - 股东会通知和议题至少提前 15 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董事会等重大会议至少提前 10 日报备[7] - 重大会议决议及纪要 2 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存档[8] 人员委派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监高,任期按子公司章程执行,公司可按需调整[11] 内部管理 -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报备证券事务中心,人事管理制度报行政人事管理部备案[15]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接受公司指导监督,按要求报送报表资料[17] - 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确需应上报审核[18] 战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20]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24][25] - 子公司制定信息管理制度,明确部门人员,报备证券事务中心[24]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28] - 审计部负责执行审计,子公司配合提供资料[28] - 子公司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决定[28] 制度说明 - 制度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所属公司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33] - 制度时间为二零二五年八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