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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18 19: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供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逸豪新材(30117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18 19: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 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应当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委托理财投资行为,应视同公司行为。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的委托 ...
逸豪新材(30117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8 19: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股东,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 ...
逸豪新材(3011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8 19: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防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逸豪新材(3011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8 19: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参照《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的界定方式。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
逸豪新材(3011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8 19: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 该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 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公司应当和董事会秘书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 第六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 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具备一定的财务、法律、证 ...
逸豪新材(30117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8 19:02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 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 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应避免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避免以 支付管理费、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并避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四条 公司应避免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 ...
逸豪新材(301176)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1-18 19:01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 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 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
逸豪新材(301176)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2025-11-18 19:01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信用等方式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的 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及额度分配、 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 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运营资金 需求确定。 公司关联方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 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办理上述综合 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 ...
逸豪新材(30117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8 19: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其工商变 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完成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鉴于《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则已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