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迪阿股份(301177)
icon
搜索文档
迪阿股份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407.97%
证券日报网· 2025-10-30 15:47
本报讯 (记者李昱丞)10月29日晚间,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阿股份")披露2025年三季报。公司业绩延续企稳 回升态势,经营韧性持续彰显。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0亿元,同比增长11.17%;实现归母净利润2653.70万 元,同比扭亏。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6亿元,同比增长4.03%;实现归母净利润1.03亿元,同比增长407.97%,营收规 模及盈利实现双增长。 在渠道升级方面,迪阿股份根据市场动态持续优化渠道布局,推进线下空间形象焕新。今年,DR新版红金高级形象店先 后落地深圳湾万象城及西安赛格两大头部商圈,通过更具品牌辨识度的空间形象与运营模式的迭代,提升消费者的情感体验, 带动终端效能的持续提升。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单店收入达264.56万元,同比增长30.77%。 线上渠道也同样展现出较强发展态势。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迪阿股份线上自营实现营业收入达2.26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45.79%,营收占比从13.96%提升至19.56%。截至2025年上半年,DR在国内全平台粉丝数超3000万,海外全平台粉丝数 达96万,海外曝光量达6.89亿次。 (编辑 张 ...
增长动能强劲!迪阿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同比暴增407.97%,盈利能力实质性改善
新浪财经· 2025-10-29 22:17
公司业绩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56亿元,同比增长4.03%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03亿元,同比增长407.97% [1]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70亿元,同比增长11.17% [1] - 公司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653.70万元,同比增长310.14% [1] - 公司营收与净利润实现双增,盈利能力实质性改善 [1] 运营效率与渠道 - 公司通过品牌升级、产品迭代及渠道运营效能提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 [1] - 公司前三季度单店收入达264.56万元,同比增长30.77% [1] - 公司门店精细化运营成效逐渐释放 [1] - 公司线上自营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79% [1] 门店网络与覆盖 -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在营门店共计341家 [1] - 公司门店覆盖全国184个城市 [1]
迪阿股份(3011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6] 项目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协议签订与实施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直付困难,可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13] 产品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专户设置与终止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2]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3] 风险披露 - 公司发现现金管理产品重大风险时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14] 审议与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相关内容[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归还资金至专户,无法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6]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由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违规处理 - 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责任人,公司可视情节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法律责任[24]
迪阿股份(3011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应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主动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相关档案[10]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2] - 重大事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3]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信息流转与披露 -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办事机构[3] - 内幕信息内部流转需负责人同意或分管负责人批准[15][16]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审核批准[16] 责任追究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应追究责任[20]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核实追究并报送情况[21] - 各部门领导对下属保密违规承担领导责任[21] 信息告知与核实 - 内幕信息发生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填写并核实《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迪阿股份(30117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5]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23] 审计部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24]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3] - 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23]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3] 审计范围与独立性 - 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21] - 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应不受控制和干扰[16] 审计流程 - 审计部实施审计应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28] - 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目标、范围等内容,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32] 缺陷处理与监督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32] - 审计部需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内控缺陷并监督落实[33] 绩效考核与资料保存 - 审计评价结果与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绩效考核挂钩[33] - 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35] 审计管理 - 审计部应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手册指导工作[36] - 审计部要对内部审计质量实施有效控制[36] 违规处理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公司将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38] -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工作公司应及时处理[38]
迪阿股份(3011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目的 - 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5]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沟通方式与机制 - 多渠道、多方式沟通,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9]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做好安排[13] 信息管理 - 建立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9]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泄露重大信息[10] 联系方式与互动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11] - 通过互动易交流,保证信息公平准确[18][19]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1] 人员职责与素质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秘办为专职部门[27][31] - 从事人员须具备品行等素质和技能[29]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29] - 建立档案制度和数据库,保存不少于三年[29][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34][35]
迪阿股份(301177)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信息披露主体与范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股东等[5] - 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7] - 信息披露文件应报送证券交易所,采用中文文本[9] - 公开披露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公告,向深交所报备[9]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先于媒体发布信息,不得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0] 暂缓与豁免披露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3] - 暂缓、豁免披露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4]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相关事项,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15]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3]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3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3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38]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46]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42]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47] 信息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董高及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54] - 违反制度者会受公司处分,严重时追究法律责任,外部擅自披露者公司保留追责权利[59]
迪阿股份(3011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聘用或解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聘期1年,可续聘[8]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10] 文件保存 - 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4] 改聘情况 - 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五种[16] 改聘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时需调查和评价双方执业质量并发表意见[16] 解聘与辞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股东会表决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6] - 事务所辞聘需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6] - 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6] 选聘时间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7]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迪阿股份(30117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4] 会议举行与审议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审议事项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4] 特别事项处理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7] 资料保存与费用承担 - 会议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8] 其他要求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9]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0]
迪阿股份(3011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管理层任期 -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4] 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管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 关联交易权限 - 总经理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9] 交易规模限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2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2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20]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每年至少向董事会做一次书面报告[22] - 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公司经营计划等情况[22] 工作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工作细则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4]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5]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