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精密(3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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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2]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邀请选聘需2个或以上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事务所参加竞聘[7] 文件保存与费用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9] 审计业务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 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更换与终止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13]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3]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事后评价[15] - 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依规处理[15]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可批评相关责任人或按制度处理[15] - 构成违法违规应向司法机关报告[15] - 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审计[15] - 董事会应按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相关处罚[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金杨股份(3012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4][5]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5] 工作要求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6]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更新信息[7]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情况[7][8] - 活动结束后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人员与规范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遵守相关规定[11] - 投关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条件[12]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2]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知会董秘,董秘原则上全程参加[13] - 活动以已公开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档案与信息管理 - 建立投关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4][15]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5]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与特定对象交流后,要求其发布文件前知会并核查[15]
金杨股份(30121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在委员会内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8]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决策资料,公司保存资料至少十年[13]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可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高管列席[23]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4]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按档案管理要求保存[18]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告知董事会[19] 审计委员会审计职责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报审计时间安排[21] - 年审中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21] - 对定期财报表决并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21] - 年度审计完成后提交审计总结报告[21] - 重点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21]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22]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报,审慎发表意见[22] - 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时评价本年度工作及质量[22] 细则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025年6月生效执行[24]
金杨股份(301210)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总经理任职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不能履职时,由董事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权[7] 总经理办公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0] - 议题含传达决议、经营活动分析等[10] - 提前两天通知参会人员,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13] 总经理职责 - 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等职权[6] - 定期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情况[15] - 拟定涉职工利益事项应听取意见[6]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批准[17]
金杨股份(301210) - 金杨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影响债券交易的属内幕信息[8]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相关信息[13] 档案报送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需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17] - 发生重大事项、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需报送知情人档案[17] 保密与违规处理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9] - 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违规两日内报送处理结果[21] - 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罚索赔,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22]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知情人登记及备案档案管理[24] - 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6]
金杨股份(3012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2]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3] 披露要求与时间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5] 审计相关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2][23]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23]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6]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5] 人员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有证据证明尽责除外[67]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中国证监会可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69] 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深交所网站或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62]
金杨股份(3012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8] - 10%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9]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4][25] 股份表决权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8]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停牌并要求解释公告[30] - 公告等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3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 公司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6] - 涉及时间为2025年6月[36]
金杨股份(3012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投资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11][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14] - 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外的对外投资事项由经理批准或授权批准[16] - 投资金额或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提交股东会审批[16] - 投资金额或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提交董事会审批[16]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3种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7] 投资期限与额度 - 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18] 部门职责 - 证券部负责对外投资前期调研、论证及后续管理[7]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审计部负责项目事前效益及定期审计[8] 投资决策流程 - 长期投资由证券部组织多部门论证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部门据此提建议,经理决定[19] - 短期投资由证券部向经理提建议报告,经理决定[19] - 拟投资事项获经理审批后,按权限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9] 投资管控 - 公司严格控制自有资金证券投资等规模,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限定[21]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人员跟踪资金[21] - 董事会每季度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和效益情况,追究未达预期责任[2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符合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如经营期满、破产等[23] - 符合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如与发展方向相悖、连续亏损等[24] 投资处置 - 处置对外投资前证券部会同财务部分析论证,提交报告,审批权限同投资[25] 会计核算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会计核算符合规定,定期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信息[29]
金杨股份(301210)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审批权限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12个月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由经理审批,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报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对内投资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额占公司净资产值比例30%以下由经理审批,30% - 50%由董事会审批,超50%由股东会审批[12] - 借贷、贸易融资合同单笔不超10000万元且合计余额不超公司总资产40%由经理审批,反之由董事会审批[12] - 采购、销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50%且绝对金额不超1亿元等情况由经理审批,反之由董事会审批[13][14] - 其他重大合同涉及金额或同一对象连续12个月累计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低于50%由经理审批,5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8] 特殊情况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且满足特定条件可免于特定规定[8] 执行规定 -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权限和程序规定执行[13] - 除须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其余由经理批准或经理授权批准[21] 信息披露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1]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1] 实施与责任 - 年度经营计划内资金、资产运用方案及重大合同事项,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由经理组织实施[21] - 董事、高管等须在授权范围内工作,越权造成损失应处理责任人[21] - 超越决策权限应及时逐级报告[21]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案,股东会批准[22] - 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其执行[22] - 制度中“以上”“以下”“不超过”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同理[23]
金杨股份(30121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7: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人数规定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人选,未达前暂停职权[6][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公司会前三天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17]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20]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职责与建议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 召集人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22] 保密与利害关系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2]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董事会可撤销重表决[24]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入法定人数,不足时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24][25] - 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5] 规则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与国家日后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