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3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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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301225)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28 18:18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5年6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5年6月13 - 22日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无异议[12] - 2025年6月25日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12] - 2025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自查报告[13] - 2025年7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和首次授予议案[13] 激励计划调整内容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调为42.72元/股,第二类为51.34元/股[15][21] - 1名激励对象放弃,第二类总数调为51.90万股,激励对象调为87人[15][16] 首次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8日[21][24] - 首次授予88人,授予数量99.00万股[21] - 首次授予第一类47.10万股,占拟授权益42.52%、公司股本0.46%[21] - 副总经理李峰获授第一类25.00万股,占第一类42.46%、公司股本0.24%[21] - 中层等骨干获授第一类22.10万股,占第一类37.54%、公司股本0.21%[21] - 拟授予第二类51.90万股,占拟授权益46.85%、公司股本0.50%[22] - 中层等骨干获授第二类51.90万股,占第二类100.00%、公司股本0.50%[22] 其他要点 - 建议公司对授予费用计量、核算,提请股东注意摊薄影响[2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合规[26] - 备查文件含激励计划草案等[27] - 咨询单位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
恒勃股份(301225)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30 19:14
股东大会信息 - 恒勃股份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4:30召开,由董事长周书忠主持[4]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45人,代表股份77,578,636股,占总股份76.4322%[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8545%[7]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8545%[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8545%[9]
恒勃股份(301225)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6-30 19:14
激励计划 - 公司2025年6月11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2] -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2] - 所有核查对象自查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5] 证明文件 - 中国结算2025年6月16日出具相关证明[4] - 备查文件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7]
恒勃股份(30122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30 19:14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出席股东(代理人)45人,代表股份77,578,636股,占比76.4322%[4] - 现场投票股东4人,代表股份73,180,000股,占比72.0986%[5] - 网络投票股东41人,代表股份4,398,636股,占比4.3336%[5] - 中小投资者出席41人,代表股份4,398,636股,占比4.3336%[5] 议案表决情况 - 三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均为4,392,236股,占比99.8545%[7][8][9] 其他信息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3] - 关联股东73,180,000股对议案1 - 3回避表决[6] - 律师认为大会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0]
恒勃股份(301225) - 2025年6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6-26 18:52
产品与市场表现 - 新能源车产品单车价值量显著提升,因新增水侧流道板、热管理管路等供应品类,公司通过技术升级和集成化设计扩大新能源高附加值产品占比 [1] - 2025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6.81%和 11.75%,订单量有望稳定增长 [1] - 产品在摩托车和汽车领域分别占国内市场份额约 45%和 15% [2] 盈利与发展策略 - 毛利率维持较高得益于“技术优势 + 产品自制率高”,技术研发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议价能力,高自制率控制成本和质量 [3] 未来发展规划 立足主业 - 依托摩托车领域资源和优势布局仪表领域,成立单独事业部负责车载智能电子表业务,研发中心位于深圳,基于多平台开发多款产品,量产和在研项目覆盖众多知名厂家 [4][5] 海外布局 - 拟通过海外投资、合作建厂拓展国外市场,筹划拓展东南亚新兴市场,形成以新加坡为中心的“三角协同”制造网络 [5] 新材料布局 - 关注并跟进相关技术,布局 PEEK 等新材料研究和试制,但暂未产生业务收入 [5]
恒勃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6 00:36
恒勃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2] -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材料,确认其符合相关规定 [2]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需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3]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 监事会审核结论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 [3]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 [3]
恒勃股份(301225)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6-25 16:50
激励计划 - 公司2025年6月11日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2日[3] - 公示期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的异议[3] - 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条件,为公司高管、中层及骨干[7]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等特定人员[7]
恒勃股份: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0:09
保荐代表人变更 - 恒勃股份收到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件 [1] - 原保荐代表人吕芸女士和王监国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职务 [1] - 中信建投委派胡虞天成先生和华凌昊先生接替原保荐代表人 [1] - 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虞天成先生和华凌昊先生 [1] - 持续督导期将持续至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义务结束为止 [1] - 公司董事会对吕芸女士和王监国先生的工作表示感谢 [2] 新任保荐代表人背景 - 胡虞天成先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 [4] - 胡虞天成先生曾主持或参与移为通信IPO、埃夫特IPO、恒勃股份IPO等项目 [4] - 华凌昊先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 [4] - 华凌昊先生曾主持或参与华旺科技IPO、永安期货IPO等项目 [4] - 两位新任保荐代表人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 [4] - 两位新任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执业记录良好 [4]
恒勃股份(301225) -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06-24 11:44
保荐代表人变更 - 恒勃股份收到中信建投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1] - 原保荐代表人吕芸、王监国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担任[1] - 胡虞天成、华凌昊接替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1] 人员信息 - 胡虞天成现任中信建投高级副总裁,曾参与移为通信等项目[4] - 华凌昊现任中信建投副总裁,曾参与华旺科技等项目[5]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3]
恒勃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23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3,380,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880,046股后的101,499,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 派息总金额为42,629,980.68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4123619元[1] -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减去0.4123619元/股[1]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 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01,499,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 -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78元[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8日[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权益分派方法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8日发放[3] 调整相关参数 -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对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4]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进行相应调整[4] 有关咨询方法 - 咨询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联系人为阮江平,电话0576-89225888,传真0576-89225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