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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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4 19:0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1月13日15:0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7日[3]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9:30 - 11:30、14:00 - 17:00[6] 议案信息 - 议案1.00、2.01、2.02、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 - 议案2.00含8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4] - 议案1.00为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议案2.00为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议案等[1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1266,简称为宇邦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多时段[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 - 15:00[15]
宇邦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主任[7]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7]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增补新委员[7] - 未达规定人数2/3前,暂停行使职权[7] 工作细则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7]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7]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7]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29]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宇邦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6] 职权行使与会议召开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及时增补[8] -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委员及相关方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3] 薪酬审议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4] 会议记录与工作细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委员权利与职责 - 闭会期间可跟踪业绩,有权查阅资料、质询相关人员并作出评估[25][26]
宇邦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 露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为信息 ...
宇邦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12-24 19:02
融资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万张,募资50,000.00万元,净额495,088,896.23元[2]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58,5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5]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安徽宇邦提供有息借款[6] 安徽宇邦业绩 - 2023年营收2,166.34万元,净利润303.68万元;2024年1 - 9月营收6,240.69万元,净利润77.35万元[9] 借款进展 - 2024年12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借款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12][13][15]
宇邦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2]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事宜[3] - 监事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3] 保密与追责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保密,不得利用信息交易[9]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6] - 违规受处罚需报送备案并公告[19] 档案与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6]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6] 报告与告知 - 公司下属部门有内部报告义务[11] - 股东等涉重大事项填知情人档案[12]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明确告知知情人保密义务和违规责任[15] 制度制定与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实施[21]
宇邦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连续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6] - 与关联方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审议[9] 股东会会议召开 - 年度会议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相关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13] -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7][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17][18] - 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1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内容[22] - 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4]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0] - 股东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51]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其他 - 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36] - 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报告,每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5] -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其他人员主持[34]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46] - 公司应优先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等便利股东参会[48] - 董事会、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7] - 监事会、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对提案发表意见,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51] - 公司应在股东会会议结束当日报送决议文稿等资料,经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5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 - 会议相关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5] - 股东会会议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3]
宇邦新材:关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2024-12-10 17:1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以2000万元认购顺融进取四期基金份额[2] 基金情况 - 2024年3月5日顺融进取四期完成工商注册登记[3] - 2024年4月3日顺融进取四期完成协会备案[3] - 顺融进取四期出资额从40100万元变更为60600万元[5] - 顺融进取四期成立日期为2024年3月5日[6]
宇邦新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12-10 16:25
| 证券代码:301266 |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0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4 |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的承诺,自每批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 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归属登记上 市后暂不流通,并将继续在归属登记完成后禁售 3 个月。 2、本次归属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8 人,预留授予部分 2 人。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5、本次限制性股票归 ...
宇邦新材: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12-10 16:25
融资与转股 - 2023年9月19日发行500.00万张可转债,募资5亿元[3] - 2024年5月13日确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37.21元/股[6] - 2024年5月28日“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为36.94元/股[7] 激励与调整 - 为10名激励对象55,2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授予价32.95元/股[8] - 增发新股或配股率k=0.000502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