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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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301266) - 公司章程 (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获批首次发行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987.8404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987.8404万股,每股面值一元[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2][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9]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2]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6]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8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8]
宇邦新材(3012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提交后,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补选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手续办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任一个月内完成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信息申报与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一年内仍应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10]
宇邦新材(3012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担保总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2] 担保审批条件 - 为风险小但不符规定单位担保需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2]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半数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11]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项目至少每季度跟踪监督检查[24]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十五个工作日或约定期限内还款[17] 收购投资审查 - 公司收购和对外投资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并作董事会决议依据[17] 保证责任规定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不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担责[1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门提请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18] - 保证合同多人按比例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责任[19] - 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财务部门提请向被担保人追偿[19] 责任追究与披露 - 高管擅自越权签合同或怠于履职致损失应追究责任并赔偿[19] - 公司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含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1]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或影响还款能力公司及时披露[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宇邦新材(30126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信息或回复应遵循诚信、公平原则[4][5][7] - 证券部是管理部门,信息发布或回复需经多流程[11][12] - 涉及子公司等提问,相关负责人配合起草回复[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4]
宇邦新材(30126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订工作细则[4] 成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6] - 其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4]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分工 - 战略投资小组准备决策前期资料[12] - 委员会对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并提建议[9] 表决与生效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可用通讯表决[1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宇邦新材(3012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9:36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原则与对象 - 开展目的包括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9]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分析师等[11] 管理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13] - 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沟通、报告编制等[1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1]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会议等[20] 信息披露与档案保存 - 应在指定平台第一时间刊登应披露信息[21]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6] 其他工作要求 - 利用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17] - 及时查看处理互动易信息,谨慎客观答复[22]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并披露活动记录表[20] - 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23][24]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活动尽量公开[24][25] - 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26][27] - 积极安排现场参观座谈,实行预约制度[25][26][27] - 对相关接待人员进行培训[31] - 设立咨询电话,专人负责,保持畅通[32][33] - 重大事项受关注质疑时召开说明会[3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7][28]
宇邦新材(30126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19:3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规定享有获得利益分配、参加会议表决等权利[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向法院提起诉讼[12]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责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报酬事项[15]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15]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38][3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等[5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7][59]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59] 章程与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68] - 公司修订、制定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共23项,其中1 - 8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9][70]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持股比例低于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67] - 公告提及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依照企业破产法律实施破产清算[67] - 公司登记注销相关规定,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登记机关可注销登记[67]
宇邦新材(30126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8 19:31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1月14日15:00[2] - 网络投票时间11月14日9:15 - 15:00(不同系统)[2][15][16]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3] 议案情况 - 议案2.00含8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4][5] - 议案1.00等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5] 登记时间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09:30 - 17:00[6]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351266,简称为宇邦投票[14] - 投票需在“同意”等栏打“√”[18] 委托规定 - 自然人签名(或盖章),法人盖章[19] -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股东会结束[19] 参会登记 - 存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20]
宇邦新材(30126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9: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送达[1] - 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应出席3人实到3人[1] 审议结果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5]
宇邦新材(30126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9:2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议案[2]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4] - 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尚需股东会审议[5]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拟于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