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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 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第三条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2、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 料品种; 3、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期权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期货、 期权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及时间相匹配; 4、公司及子公司应当以公司法人名义开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 人账户或者出借账户给他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价格 波动带来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 ...
宇邦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19:02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1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安徽宇邦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年产光伏焊带20000吨项目[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6] - 董事会同意对应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部分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7][8] 会议安排 - 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7位董事全到[2] - 公司拟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9]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6][8][10]
宇邦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3] - 七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7] 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5] - 聘任前向相关机构提交材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5][16]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7]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0][11]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6] - 聘任、变更等需公告并提交资料[16]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6] 责任与处罚 - 未能忠实履职或决议违法可能担责[20]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采取处罚措施[21] 其他 - 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23] - 保证参加后续培训[24] - 不服处罚可申诉[28]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实施[24]
宇邦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提名与限制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0][11] 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3]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会议与记录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工作时间与费用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因资料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1] 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确定[22] - 津贴预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并年报披露[1] - 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1] - 条件具备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1]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5] - 抵触时应修订[25] - “以上”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25] - 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权归股东会[25] - 修订由董事会拟定草案,股东会批准生效[25]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6] - 制度时间为2024年12月[27]
宇邦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 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 律法规以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 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要求其 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 ...
宇邦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4 19:0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1月13日15:0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7日[3]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9:30 - 11:30、14:00 - 17:00[6] 议案信息 - 议案1.00、2.01、2.02、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 - 议案2.00含8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4] - 议案1.00为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议案2.00为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议案等[1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1266,简称为宇邦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多时段[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 - 15:00[15]
宇邦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主任[7]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7]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增补新委员[7] - 未达规定人数2/3前,暂停行使职权[7] 工作细则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7]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7]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7]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29]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宇邦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6] 职权行使与会议召开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及时增补[8] -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委员及相关方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3] 薪酬审议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4] 会议记录与工作细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委员权利与职责 - 闭会期间可跟踪业绩,有权查阅资料、质询相关人员并作出评估[25][26]
宇邦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4 19: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 露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为信息 ...
宇邦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12-24 19:02
融资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万张,募资50,000.00万元,净额495,088,896.23元[2]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58,5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5]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安徽宇邦提供有息借款[6] 安徽宇邦业绩 - 2023年营收2,166.34万元,净利润303.68万元;2024年1 - 9月营收6,240.69万元,净利润77.35万元[9] 借款进展 - 2024年12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借款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1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