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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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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2] - 给特定条件单位担保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6] 担保条件 - 被担保方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等资料[6] - 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公司不得担保[7] 审议要求 - 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超净资产50%等[10] 追偿程序 - 被担保方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启动追偿并通报[18] 风险控制 - 发现被担保方偿债能力问题,公司应控制风险[18] 制度相关 - 董事会建立担保核查制度,违规担保及时披露改正[19] - 关联担保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1]
汉朔科技(3012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高效率低成本原则[4] 管理负责人及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8] 管理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组织活动、研究规则、信息沟通等多项工作[8] 工作对象及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特定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涉及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财务等内容[12]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14]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5] 沟通注意事项 - 公司应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16] - 公司应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6] 业绩说明会 - 业绩说明会等可线上进行,需提前公告相关信息[16,17] - 公司应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17] 现金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需与股东充分沟通[17] 提问答复 - 公司应确定投资者、分析师提问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17] 交流记录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需做好记录,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8,19] 互动易交流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谨慎答复问题[20] 信息泄露处理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20] 受处罚说明 - 公司受处罚或谴责需在五个交易日内向投资者说明情况[21] 再融资信息披露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应保持信息披露公平性[21]
汉朔科技(3012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信息披露对象及范围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4]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7]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1][12][13] 业绩预告及披露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6] - 董事会预计业绩与预告差异大,应披露修正公告[16]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应立即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1] 审计意见处理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16] -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违规事项,应纠正并披露资料[17] 承诺事项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承诺履行情况,无法履行需说明原因和措施[17]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27]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管编制,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披露和发布信息[29] 相关方义务 - 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信披[3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4] - 接受委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者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4] 责任承担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7]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7] - 擅自披露或披露不准确责任人将受处分及可能担责[37][38] 其他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在二工作日内报备[3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汉朔科技(30127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派出董事占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或通过其他安排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报告与计划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0] - 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供上季度及当年1月至上季度末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报告[10] - 每月结束后10日报送上月财务报表及分析,季度结束后15日报送季度报表等,半年度结束后20日报送半年度报告,年度结束后30日报送上年度报告[16] - 每周一17:00前提交上周资金使用与资金头寸报表[28] 审批与监管 - 控股子公司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对外借款需与公司事先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29][31]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子公司按规定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32] 审计与备案 - 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财务及制度执行等审计[20] - 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等资料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备案[22] - 发生重大事项当日报告公司董秘和财务负责人[22] - 建立激励约束等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年度结束对董监高考核奖惩[2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汉朔科技(30127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高于30%,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低于30%可不实行[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5] 投票规则 -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表决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9] - 每位投票人所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12] - 股东对某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少于则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13] 选举分开与当选条件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10]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应选董事人数之前(含本数)且得票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得票数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13] 选举说明与细则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前,应向股东发放或公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19]
汉朔科技(3012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23:43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5]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 董事会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满足一定条件时,董事会有权决定[10][11]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满足条件时,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会议相关规则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应建议撤换[2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5] 提案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半数董事赞成,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30]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应规定[32]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问题提案可暂缓表决[33]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相关人员需签字[35] - 董事对记录或决议有意见可说明,否则视为同意[36] - 公司披露决议时应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36] 责任与监督 - 董事表明异议可免除赔偿责任[37]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37] - 独立董事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可要求说明披露[37] 档案与期限 -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含多种材料[3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9] 其他规定 - “以上”等表述有明确含义[41] - 规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自股东会通过生效[41][4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汉朔科技(30127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五条 除本章第四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 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汉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以及《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
汉朔科技(30127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翔)
2025-04-24 23:43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5] - 2024年5月9日二届三次董事会通过日常性关联交易等议案[11][14][15] 审计与内控 - 毕马威出具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3] - 2024年续聘毕马威为年度审计机构[14]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忠实履职,2025年将继续尽责[16][17]
汉朔科技(3012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4 23: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连任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1] - 因特定情形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专门委员会资料会前3日提供[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29]
汉朔科技:2025一季报净利润1.5亿 同比下降11.24%
同花顺财报· 2025-04-24 23:25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5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817元,同比下降14.09%,2024年一季度为0.4443元 [1] - 每股净资产为9.21元,每股公积金为4.34元,每股未分配利润为3.52元 [1] - 营业收入为9.81亿元,同比增长0.72%,2024年一季度为9.74亿元,2023年一季度为9.24亿元 [1] - 净利润为1.5亿元,同比下降11.24%,2024年一季度为1.69亿元,2023年一季度为1.36亿元 [1] - 净资产收益率为4.85%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171.99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5.41%,均为新进股东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79万股,占总股本0.81% [2] - 富国中小盘精选混合A/B持股22.88万股,占总股本0.72% [2] - 刘润海持股18.25万股,占总股本0.57% [2] - 陈培植持股18.19万股,占总股本0.57% [2]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90万股,占总股本0.53% [2]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25万股,占总股本0.51% [2] - 邓象辉持股13.73万股,占总股本0.43% [2] - 东莞市纳百智造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3.50万股,占总股本0.43% [2] - 江苏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持股13.27万股,占总股本0.42% [2] - 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混合A/B持股13.23万股,占总股本0.42%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本次公司不分配不转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