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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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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 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和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内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 第三条 公司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股东价值,同时为 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内 ...
汉朔科技(3012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子公司应在其董事 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部门负 责。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公司可以 ...
汉朔科技(3012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门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 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 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的内容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 传送。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 《公 ...
汉朔科技(30127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派出董事占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或通过其他安排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报告与计划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0] - 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供上季度及当年1月至上季度末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报告[10] - 每月结束后10日报送上月财务报表及分析,季度结束后15日报送季度报表等,半年度结束后20日报送半年度报告,年度结束后30日报送上年度报告[16] - 每周一17:00前提交上周资金使用与资金头寸报表[28] 审批与监管 - 控股子公司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对外借款需与公司事先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29][31]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子公司按规定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32] 审计与备案 - 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财务及制度执行等审计[20] - 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等资料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备案[22] - 发生重大事项当日报告公司董秘和财务负责人[22] - 建立激励约束等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年度结束对董监高考核奖惩[2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汉朔科技(30127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高于30%,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低于30%可不实行[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5] 投票规则 -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表决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9] - 每位投票人所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12] - 股东对某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少于则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13] 选举分开与当选条件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10]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应选董事人数之前(含本数)且得票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得票数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13] 选举说明与细则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前,应向股东发放或公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19]
汉朔科技(3012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门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证券事务部门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处理 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 事长1名。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 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
汉朔科技(30127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五条 除本章第四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 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汉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以及《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
汉朔科技(30127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翔)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 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高翔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2年7 月至2005年5月,任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6月至 2008年5月,任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产品开发负责人;2008年6月至2014年4 月,任特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开发负责人;2014年4月至今,任众趣(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众易趣达(北京)科技 有限责任公 ...
汉朔科技(3012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1/3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 1 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
汉朔科技:2025一季报净利润1.5亿 同比下降11.24%
同花顺财报· 2025-04-24 23:25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5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817元,同比下降14.09%,2024年一季度为0.4443元 [1] - 每股净资产为9.21元,每股公积金为4.34元,每股未分配利润为3.52元 [1] - 营业收入为9.81亿元,同比增长0.72%,2024年一季度为9.74亿元,2023年一季度为9.24亿元 [1] - 净利润为1.5亿元,同比下降11.24%,2024年一季度为1.69亿元,2023年一季度为1.36亿元 [1] - 净资产收益率为4.85%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171.99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5.41%,均为新进股东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79万股,占总股本0.81% [2] - 富国中小盘精选混合A/B持股22.88万股,占总股本0.72% [2] - 刘润海持股18.25万股,占总股本0.57% [2] - 陈培植持股18.19万股,占总股本0.57% [2]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90万股,占总股本0.53% [2]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25万股,占总股本0.51% [2] - 邓象辉持股13.73万股,占总股本0.43% [2] - 东莞市纳百智造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3.50万股,占总股本0.43% [2] - 江苏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持股13.27万股,占总股本0.42% [2] - 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混合A/B持股13.23万股,占总股本0.42%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本次公司不分配不转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