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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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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分工 - 下设考核组负责提供被考评人员资料等[8] - 负责研究考核标准并提建议,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7] 考评流程 - 董事和高管向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9] - 委员会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9]
汉朔科技(3012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门为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 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 ...
汉朔科技(3012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4 23:4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1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3]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等领域工作3年以上[4] 聘任与离职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正式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5] - 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资料[21]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管理制度[7]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记录并签字确认[7] - 保存和管理公司股东、董事名册等资料[8] - 保管董事会印章,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办法[8] 责任与限制 - 执行职务违法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1] - 任职特定情形董事会终止聘任[11] - 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1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任需签订保密协议[22] - 董事等支持配合履职[14]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4] - 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1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汉朔科技(30127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利润分配原则 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 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 现金分红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 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一般不小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 每连续 3 年以现金方式 ...
汉朔科技(3012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关联人判定 - 关联法人和自然人判定标准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4][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12] 担保相关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14]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审计与评估 - 由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19] -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9]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公司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1] 其他 - 公司需及时填报或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系信息,不得隐瞒关联关系[6] - 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事项[8][10]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获赠现金资产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2]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3]
汉朔科技(30127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延珂)
2025-04-24 23:43
会议相关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5] - 2024年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6] 决策审议 - 2024年5月9日审议通过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议案,任期内无其他应披露关联交易[9] - 2024年5月9日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为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1] - 2024年5月9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议案,6月28日经股东大会通过[13] 审计结果 - 毕马威华振出具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0]
汉朔科技(301275)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部门在董事 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门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 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
汉朔科技(301275) - 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2025-04-24 23:43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人才优先的原则,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持公司长期 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设立公司激励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负责年度激励基金额度的测算与计提方案,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 负责制定激励基金运用时相关人员获取激励的方案;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管理办法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本管理办 法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进行监督,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行使如下职责: (一) 监督激励基金相关方案的制定及实行; (二) 对激励基金的运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关本管理办法的其他监督权。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是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之补充。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 ...
汉朔科技(3012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23:4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5] 职能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7] - 内部审计部门为其决策提供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0] - 将外部审计机构评价等事项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
汉朔科技(30127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承诺管理 - 公司制定承诺管理制度,规范承诺及履行行为[2] - 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执行,明确履约期限和审批情况[3] 执行与披露 - 董事会评估承诺可执行性,确保符合要求[6]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6,10,12] 特殊情况处理 - 承诺人状况恶化及时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3,5,8] - 特定承诺变更或豁免需经相应审议[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