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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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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跌5.37% 2022年上市即巅峰超募5亿
中国经济网· 2025-10-29 16:57
股价表现 - 公司股票今日收报8.64元,跌幅达5.37%,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1] -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18.19元/股,上市首日股价高点为22.07元,为上市以来最高价 [1] 首次公开发行详情 -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6,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 [1]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4,597.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71.18万元,较原计划多募集51,571.18万元 [1] - 根据招股书,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54,000.00万元,拟用于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扩产项目、50亿包新型无菌包装片材材料生产项目、研发中心(2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 发行相关费用 -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9,025.82万元 [1]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6,875.82万元 [1]
新巨丰: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680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01:4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20.45亿元,同比大幅增加63.7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802万元,同比减少45.4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同比减少46.67% [1] 行业市场动态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结束了长达十年的沉寂期 [1] - 科技主线成为市场重塑的重要驱动力 [1] - 市场开启“慢牛”新格局 [1]
新巨丰: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减少45.47%
北京商报· 2025-10-28 22:30
公司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实现营收约20.45亿元,同比增加63.71% [1] - 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约6801.74万元,同比减少45.47% [1]
新巨丰(3012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应考虑审计[12]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3] 信息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27]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出具专项说明[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0]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30]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需配合信息披露[44] 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和高管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2]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委托人情况[32] - 公司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长报告[29]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43]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46]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46] 违规与差错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可批评、警告、解除职务并追究赔偿责任[46]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47] - 公司发生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应按要求披露更正、原因及董事会问责措施[48] - 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年度报告规定执行[48] 保密与制度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应控制知情者范围[4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0] - 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0] - 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变化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5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2] - 公司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废止[52] 其他 - 公司不得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机构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26]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各子公司应在应披露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并提供完整资料[39]
新巨丰(3012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募集资金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鉴证报告[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等[7]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3]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4] - 改变募投项目等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还需经股东会通过[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4]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6]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不得为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7]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8]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资金使用审核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7] 主体与地点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3]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具体使用计划[19]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31] - 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31]
新巨丰(3012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8:18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推荐聘任或解聘[4] 任期规定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连任[9] 离职义务 -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届满前辞职,离职后2年承担忠实义务[9] 任职限制 - 公司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或其控制企业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11] - 不得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公司任董事、监事和其他职务[11] 信息申报 - 高管及其配偶、子女持有公司或关联企业股份应如实向董事会申报[12] 特殊报告 - 高管遇刑事诉讼等情形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12] 忠实勤勉 - 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3][14][15]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休会期接受董事长督促等并定期汇报[16] - 总经理应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16] - 总经理每会计年度至少提交一次书面《总经理工作报告》[31] - 总经理按要求组织报送财务报表[31]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24] - 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8] 绩效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并制定方案[33]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并参照考核指标发放[35]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职责分工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21] - 总经理可授权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分管工作[21]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可根据委托行使部分职权[20] 信息披露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披露信息[20]
新巨丰(301296)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融资类型 - 融资包括权益性和债务性融资[3] 审批规则 - 董事长审批单笔或累计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融资[6] - 董事会审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融资[6] - 股东会审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融资[6] 融资方案 - 债务性融资方案包括拟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8] 执行要求 - 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按相关制度执行[9] - 以抵押、质押方式融资需对资产登记和解押[10] 下属企业融资 - 下属企业融资需提交申请和方案并按程序审批[12] - 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对下属企业融资进行动态监督检查[19]
新巨丰(30129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8:18
人员配置 - 公司应配置不少于三人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7] 报告制度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委员会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检查监督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4] - 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等检查监督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7] -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14]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8] 职责权限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3] - 内部审计实施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发书面审计通知书或现场送达[21] - 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拟定审计报告初稿并征求意见[22] - 外部评价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25] -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整体规划拟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审定报董事长批准执行[21] - 内部审计可直接查阅公司所有文件与记录[19] - 被审计单位应按要求向内部审计报送相关原始文件资料或复印件[19] - 内部审计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类工作会议,重要合同洽谈与签订应邀请其参加[19] - 内部审计有权就审计事项进行调查询问,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19] - 内部审计可调整审计目标、扩大范围或进行追溯、延伸审计[19] - 被审计单位阻挠审计活动,内部审计有权制止并提改进建议,报告董事会和管理层[19]
新巨丰(301296)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8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相关主体、人员[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为信息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监管[3] 保密要求 - 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提前报送提示对方保密[5][8] 审批流程 - 报送未公开信息需填审批表,经审核批准[6] 违规处理 - 外部违规致损,公司追究赔偿和法律责任[9]
新巨丰(301296) -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8] 股东信息 - 北京京巨丰能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544690%[17]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000000%[17] - 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2.25017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董事为1人[99] - 董事会决定公司向银行申请单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银行授信或贷款[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累计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4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41] 其他相关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5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