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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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8 19:45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单等; 2.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 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 3.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 ...
远翔新材(30130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9:45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董事会有三位独立董事葛晓萍、梁丽萍、董学智[1] - 葛晓萍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梁丽萍和董学智为11月8日至12月31日[1] - 三位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无影响独立性情形[1]
远翔新材(30130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5-03-10 19:12
减持计划 - 华兴创投计划减持不超313.08万股,不超总股本5.00%[2] 减持情况 - 2024 - 2025年合计减持240万股,比例3.83%[3][4] - 减持前持股710.6667万股,占比11.35%,后持股470.6667万股,占比7.52%[7] 其他说明 - 减持合规,与计划和承诺一致,不影响控制权等[5]
远翔新材(30130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02-21 19: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持股 5%以上的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创投")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3.08 万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6,261.7645 万股,即 目前总股本 6,454 万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92.2355 万 股,下同)。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兴创投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 告知函》,获悉华兴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 万股,华兴创 投持股比例由 9.43%降至 7.52%,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 ...
远翔新材(30130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01-27 19:31
股东减持 - 股东李长明计划减持不超62.61万股,占总股本1.00%[1] - 实际减持62.61万股,减持比例1.00%,均价27.81元/股[2] - 减持前持股416.95万股占6.66%,减持后持股354.34万股占5.66%[3] 其他信息 - 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6261.7645万股[1] - 减持股份来源为上市前持股,本次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更[2][4]
远翔新材(301300)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0 17:36
净利润情况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4600万元 - 5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9% - 51.13%[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4500万元 - 51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08% - 58.76%[3] 主营产品销量 - 2024年主营产品纳米二氧化硅销量约8万吨,同比增长约26%[5]
远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6 20:17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持股 5%以上的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创投")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3.08 万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6,261.7645 万股,即 目前总股本 6,454 万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92.2355 万 股,下同)。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9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兴创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
远翔新材: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3 19:0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2月13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94人,代表42,517,000股,占比67.8994%[5] 股份相关 - 公司总股本64,540,000股,本次有表决权股份62,617,645股[6] 议案表决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42,490,700股,占比99.9381%[7] - 该议案中小股东同意266,200股,占比91.0085%[7]
远翔新材: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4-12-13 19:04
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8 层 电话:0591-88085723 传真:0591-88085723 邮编:350009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7G20230072-7 号 致: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指派刘超律师和游惠梅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号,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远翔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