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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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10-22 18:05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313,100.45 元(人民币,币种 下同),2024 年 1-9 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397,979.59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1,893,930.2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2,128,543.38 元。在保证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于 2024 年第三季度结合当 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具体的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以最新的公司股本数据测算 ...
远翔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学智)
2024-10-22 18:05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董学智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
远翔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学智)
2024-10-22 18:05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就提名 董学智先生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 ...
远翔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丽萍)
2024-10-22 18:05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梁丽萍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
远翔新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0-10 19: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18,785,293.50 元÷64,540,000 股×10 股=2.910643 元(保留六位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 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54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22,355 股后的 62,617,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
远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08 19: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李长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4.15 万股, 减持完成后持有股份 416.95 万股。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及回 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先 后审议实施了两次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 192.2355 万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 量为 ...
远翔新材: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9-27 16:15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 华源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原已委派胡春梅女士和孔祥晶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原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孔祥晶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 导工作,华源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璐女士(简历附后)接替孔祥晶 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出具持续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本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胡春梅女士、李璐女士,持续督导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董事会对孔祥晶女士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 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远翔新材: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9-26 16:49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 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并取得了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完成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名称: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备查文件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793779818M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王承辉 5、注册资本:陆仟肆佰伍拾肆万 ...
远翔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8 19:0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办公大 楼 2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5、会 ...
远翔新材: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4-09-18 19:07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德恒 17G20230072-5 号 致: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指派游惠梅律师和陈秋泓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号,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 律意见。 法律意见 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8 层 电话:0591-88085723 传真:0591-88085723 邮编:350009 北京德恒(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