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3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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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3 20:32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 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 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
信德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3 20:3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股东大会相关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 - 特定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3]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4][5] - 3%以上股份股东提董事、监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4][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2] - 董事会同意召开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7]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若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8]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9]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 - 超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等4个条件[13]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14][15]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三个连续年度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20%[14][15]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17]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需特别决议通过[17] - 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20]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8][21]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20] - 公司经营变化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不得违反规定[21] - 调整政策时,董事会拟定议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须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21] - 股东大会审议政策调整须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同意,采用网络投票方式[2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并由股东大会决定[2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工商审核要求调整内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23]
信德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20: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41,295,464.46元,母公司净利润26,246,408.25元[2] - 2023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12,397,441.01元,母公司126,572,405.30元[2] 利润分配 - 以101,143,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3元,共派30,343,140元[3] - 利润分配预案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信德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意见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以及两位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现有两位在任独立董事,分别为郭忠勇先生和陈晶女士。其中, 郭忠勇先生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陈晶 女士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忠勇先生、陈晶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 ...
信德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辞职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公司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5] 事项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会议通知和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4]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制度发布主体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4月[28]
信德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 态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依法出席了股东大会,对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 ...
信德新材: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3 20:32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 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510,991.51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元 | 项目 | | 资产名称 | 本期发生金额 | |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21 ...
信德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20:32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辽宁信德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辽阳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00472565639XK。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 ...
信德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5:47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 材")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回购"或"本次回购"),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53元/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 ...
负极包覆材料翘楚,一体化奠定竞争优势
开源证券· 2024-03-23 00: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8][14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报告研究的具体公司是国内锂电负极包覆材料龙头,市占率稳固领先,与下游头部负极材料企业深度绑定,具备上下游一体化优势,有望受益于快充趋势实现高速增长;公司大力扩产,产能行业领先,前瞻布局沥青基碳纤维开拓新兴市场;预计2023 - 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9、13.4、17.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4、1.16、1.54亿元 [4][8]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公司概况 - 公司前身是辽宁信德化工厂,2000年成立,2012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行业领先的碳基新型材料供应商;2017年规划2.5万吨包覆沥青产能成国内负极包覆材料龙头,2019年布局下游碳纤维研发,2020年规划3万吨一体化包覆沥青产线,产业链一体化布局逐步形成 [35] - 尹洪涛、尹士宇父子为实控人,截至2023年三季报,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53.52%,股权高度集中 [36] - 管理层实业经验丰富,董事长尹洪涛自1999年创建公司以来一直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深耕负极包覆材料多年 [38] - 产品覆盖低中高温包覆材料,以高温为主,高温包覆材料销售金额占比逐年上升,2021年占比达51%,同比提升4pct;高温包覆材料包覆效果好、附加值高,2021年单吨毛利达0.8万元/吨,高于其他类型材料 [23][24][70] - 2017 - 2022年营收从1.3亿元增至9.04亿元,2021、2022年营收同比增速超80%;归母净利润从0.48亿元增长至1.49亿元;2023年上半年受行业下游增速放缓及毛利率波动影响,经营业绩增长放缓;2022年营收增长因包覆材料出货量提升及新增副产物裂解萘馏分营收,但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使利润端承压 [71][72] 沥青包覆 - 负极材料中石墨是主流,2021年人造石墨占中国锂电负极材料出货的84%;包覆材料能改善石墨负极首充效率、循环稳定性和倍率性能,提高首次库伦效率、安全性能,改善负极与电解液相容性;沥青包覆是主流方案,性价比高 [47][48][50][77] - 新能源汽车销量和动力电池装机量高速增长带动负极材料需求,预计2025年、2030年负极包覆材料市场分别达45亿元和141亿元 [51][52][53] - 负极包覆材料有煤基和石油基两种生产工艺,石油基是国内主流技术路线,在相同软化点下,石油基产品包覆效果更佳,但煤基原料易得、成本低 [54][83][108] - 生产核心在于工艺控制,由古马隆树脂生产负极包覆材料流程看似简单,但对工艺参数控制极为关键;乙烯焦油生产古马隆树脂技术难度高、投资大 [85][110][111] - 2020 - 2022年公司负极包覆材料国内市占率分别约为29.2%、22.1%、17.1%;2020、2021年在江西紫宸负极包覆材料供应中占比均超60%;公司产能大,现有4万吨+在建1.5万吨+成都昱泰3.5万吨,规模优势明显 [58][87][88] - 下游负极厂商向包覆材料延伸威胁小,存在行政审批障碍,且向上游延伸对降本贡献不高,负极包覆材料占负极材料整体成本约3% [89][116] 公司优势 - 公司以软化点和结焦值区分产品型号,实现负极包覆材料主流软化点范围全覆盖,可应对各类型客户需求,提升产品平均单吨毛利水平 [90][92][93] - 与下游排名前四的负极材料厂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是主要供应商,合作历史5 - 10年,产品质量获认可,形成较高认证壁垒 [94][98][99] - 2021年起采用部分乙烯焦油为原料委托加工古马隆树脂,3万吨IPO扩产项目采用乙烯焦油自产古马隆树脂再加工包覆材料,实现产业链垂直向上一体化布局;2023年收购成都昱泰80%股权,布局西南基地加速产能扩张,有望导入先进技术经验降低成本 [99][100] - 2019年成立子公司布局碳纤维产品研发,沥青基碳纤维下游应用领域尚处发展初期,性价比高、导电性优良,应用领域广;公司积极参与合作研发,与中科院过程所、大连化物所、大连工业学院合作开展项目 [124][128][132] 盈利预测与估值分析 - 预计2023 - 2025年负极包覆材料出货量分别为3.2、6、8万吨,对应营收分别为4.8、7.7、9.2亿元,毛利率均为18%;橡胶增塑剂出货量分别为4、7、9万吨;裂解萘馏分出货量分别为5、7、9万吨 [144][156] - 选取锂电细分材料赛道龙头天奈科技、璞泰来及宁德时代作为可比公司,公司整体估值中枢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预计2023 - 2025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4、1.16、1.54亿元,当前股价对应PE分别为120.4、45.5、34.3倍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