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3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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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聘任陆丽妍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19:34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发生变更,陈逸凡因内部工作岗位调动不再担任该职务 [1] - 公司审议通过议案,聘任陆丽妍为新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1] 公司经营与财务概况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的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占比为100.0%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4亿元 [1]
昊帆生物:11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19:26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4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占比为100.0% [1]
昊帆生物(301393)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11-21 19:1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0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67.68元,募集资金总额18.2736亿元,净额16.5538872945亿元[3] -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各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99269.46万元[5] -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约13510.15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16%,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约1010.85万元[13] 项目资金变更与延期 - 拟变更“安徽昊帆多肽试剂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和“多肽及蛋白质试剂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合计49696.68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淮安昊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 - “淮安昊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延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至2028年12月[7] - “安徽二期项目”2025年1月取得生产许可,“安徽三期项目”暂停实施,41412.07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项目拟用募集资金从54500万元调至13087.93万元[14] - “多肽及蛋白质试剂研发平台建设项目”8284.61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拟用募集资金从10000万元调至1715.39万元[17] 项目投资与节余 - 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总计251515.30万元[5] - 建筑工程费节约4421.74万元,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费节约4016.85万元,基本预备费600万元未使用[12][13] - 截至2025年11月18日,苏州昊帆一期、安徽昊帆项目、安徽研发平台项目节余资金总计13510.15万元[8] 项目情况 - 淮安昊帆生产基地建设用地约15万平方米,规划34种产品,设计产能5130吨/年,计划总投资106415.30万元[20] - 淮安昊帆生产基地已投入超募资金22087.04万元,变更后拟用募集资金71783.72万元[21] 审议情况 -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议案[24][25] -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5]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是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对变更事项无异议[26]
昊帆生物(3013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9:17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2年[5] 聘请议案提出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7]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选聘标准与要求 - 审计委员会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10]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1] 业务聘期与资料保存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8]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2] 改聘相关规定 - 公司改聘需满足特定情况,如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4]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4]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公司应履行改聘程序[14]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解聘与通知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5] 信息披露与违规处理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选聘事务所违规,董事会可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等[17]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违规事务所[17]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8]
昊帆生物(30139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9: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8][9]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9][10]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0] 关联人名单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2]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 关联交易价格可按政府定价、指导价、市场价格等确定[15] 特定程序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特定程序[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特定程序[18] 股东会审议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20]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21] 独立董事审议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可免审议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受赠资产等[22][2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认购发行证券等[22] 董事会表决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26] 股东会表决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5][27] 关联人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27]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8] 非担保和资助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含)的非担保和资助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以上的非担保和资助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非获赠现金、担保和资助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披露[30] 购买资产审议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须股东会审议且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34]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6]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影响超10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38] 计算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31]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1] 新增关联人交易 - 公司因交易使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致新增关联人,变更前已签协议交易可免审议程序[33]
昊帆生物(30139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9:1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会前五天通知委员[9]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委员[9] 会议要求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1]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2] - 决议实施时,召集人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13]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或直系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15]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15][32]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17][18]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昊帆生物(301393) - 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1 19:17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7] - 证券投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通过[7]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先经董事会审议再提交股东会[7]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先经董事会审议再提交股东会[7] 投资限制与原则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4] - 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可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8] - 公司证券投资应在以公司名义开设的账户进行,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信托产品、委托理财除外)[10] -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4] - 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4] -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与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且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5] 监督与止损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审计监督,合理预计收益和损失并报告[1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监督检查,必要时提议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5] - 公司应针对期货与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5]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需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并评估效果[16]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业务相关信息[17] - 上市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披露多方面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8] - 公司董事会跟踪交易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异常时采取措施并披露[1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人民币时需及时披露[18]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19] - 套期保值业务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效果[19]
昊帆生物(301393)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9:17
股东权益与投票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股东会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5] - 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5] 投票有效性 - 对候选人表决权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6]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6]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8]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已选自动当选,剩余重选[8] 特殊情况处理 - 三轮选举未达最低董事人数,原任不离任,15天内重召集[8] 会议要求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通知中说明[11] - 召集人制备适合选票[11]
昊帆生物(30139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9:1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职责声明 - 应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声明相关情况[5] - 在声明及承诺书中承诺履行多项职责[5] 股份相关规定 - 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股份[6] - 质押股份应考虑对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7] - 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26] - 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26]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8] 独立性要求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等独立,不得开展同业竞争[10] - 不得通过非股东权利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11] - 不得影响公司财务独立[11] - 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得影响业务、资产、机构独立[13][15][16] 决策与交易规范 - 维护上市公司独立决策,不得强令违规担保[14][15] - 与公司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6]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16] - 保护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16] 信息披露义务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9] - 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工作[19] - 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告知公司[19] - 信息依法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20]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 - 书面告知公司委托人等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23] - 契约型基金等成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23] - 如实填报并更新关联人信息[23] 其他 - 控股股东控制的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服务时应督促规范运作[12] - 部分主体行为视同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28]
昊帆生物(3013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9:17
对外投资审议权限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未达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决定[9] 对外投资计算规则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对外投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0]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股权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计算[12] -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子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12] 投资信息披露与审议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13]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5]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6]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6]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6] 其他投资规定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7]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8] - 董事会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事项时需关注多项情形[18] - 公司应加强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可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报告[19] - 公司应按权限和程序对投资项目决策审批,重大项目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21] - 公司对外投资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