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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9-10 20:25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 列情形: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 ...
开创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0 20:25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5 日通过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宁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人员积极性,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人员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促进 公司 ...
开创电气: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9-10 20:25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九月 1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公司、开创电气 | 指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 | 指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开创电气: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024-09-10 20:25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先生 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提请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
开创电气: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0 20:25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浙江开创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积极性,有助于提 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 ...
开创电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9-10 20:25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32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2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 ...
开创电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9-10 20:25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 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 | 序 | | | | 获授限制性 | 占本期拟授 | 占本股权激 励计划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
开创电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9-10 20:25
| 27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 不适用 | | --- | --- | --- | | 28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 不适用 | | | 股票总额的50% | | | 29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 | 否 | | | 是否少于1年 | | | 30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 是 | | 31 |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 是 | | | 额的50% | | |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 | | | 32 | 于1年 | 不适用 | | |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 | | | 33 | 的届满日 | 不适用 | | 34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 不适用 | |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 | 不适用 | | 35 |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 | | |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 | | | 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 | | | 36 | 续发展、 ...
开创电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9-10 20:25
(草案)摘要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 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 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 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1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 ...
开创电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9-10 20:25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 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 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